卷四 ◇以李彪为秘书令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太和十五年春)

    历观古事,求能非一。或承藉微荫,著德当时,或见拔幽陋,流名后叶。故毛遂起贱,奋抗楚之辩,苟有才能,何必拘族也。彪虽宿非清第,本阙华资,然识性严聪,学博坟籍,刚辩之才,颇堪时用,兼忧吏若家,载宣朝美,若不赏庸叙绩,将何以劝奖勤能?可特迁秘书令,以酬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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