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议朝日夕月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太和十五年八月甲寅)

    近论朝日夕月,皆欲以二分之日于东西郊行礼。然月有馀闰,行无常准。今若一以分日,或值月出于东而行礼于西,寻情即理,不可施行。昔曹魏秘书监薛靖等尝论此事,以为朝日取月一日为朔,夕月三日为フ。朔者月形始著,卿等意谓フ朔二分,何者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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