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原裴植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植阖门归款,子昕愚昧,为人诱谄,虽刑书有常,理宜矜恤,可特恕其罪,以表勋诚。(《魏书·裴叔业附传》。叔业兄子植,入为大鸿胪卿,后以长子昕南叛,有司处之大辟。诏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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