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答高肇奏水都等官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永平二年正月)

    使者置二,可如所奏。其下属司,惟须充事耳,亦何劳多也。参军、录事,并更置一,谒者加二,令史依旧。(《魏书·官氏志》。尚书令高肇奏都水台请依旧二使者,参军事、谒者并录事、令史亦随事更立,宣武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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