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又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比决清河国臣为君母服期,以礼事至重,故追而审之。今更无正据,不可背章生条。但君服既促,而臣服仍远。礼缘人情,遇厌须变服。可还从前判,既葬除之。(《魏书·礼志》四)


如果你对全后魏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全后魏文》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