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 改州郡上司徒公文为上相府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孝昌元年三月)

    丞相高阳王,道德渊广,明允笃诚,仪形太阶,垂风下国,实所以予违汝弼,致治责成,宜班新制,宣之遐迩。其州郡先上司徒公文,悉可改上相府施行,符告皆亦如之。(《魏书·孝明纪》)


如果你对全后魏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全后魏文》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