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 允扬椿致仕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永安二年八月甲戌)

    椿国之老成,方所尊尚,遽以高年,愿言致仕,顾怀旧德,是以未从。但告谒颇烦,辞理弥固,以兹难夺,又所重违,今便允其雅志。可服侍中朝服,赐服一具、衣一袭、八尺床帐、几杖不朝,乘安车,驾驷马,给扶,传诏二人,仰所在郡县,时以礼存问安否。方乖询访,良用怃然。(《魏书·杨播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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