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 对诏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郑氏之义,者大祭之名。大祭圆丘谓之者,审谛五精星辰也;大祭宗庙谓之者,审谛其昭穆。(《通典》作「其昭百官也」。)圆丘常合不言,宗庙时合故言。斯则宗庙并行,圜丘一而已。宜于宗庙俱行之礼。二礼异,故名殊。依礼,春废直礻勺,于尝于则,(《通典》作「则尝」。)不于三时皆行之礼。(《魏书·礼志》上。太和十三年,诏议,尚书游明根、左丞郭祚、中书侍郎封琳、著作郎崔光等对。又见《通典》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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