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六 ◇ 奏请优赉阎庆胤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案庆胤自临此郡,惠政有闻,又能自己粟赡恤饥馑,乃有子爱百姓之义。如不少加优赉,无以厉彼贪残。又案齐州东魏郡太守路邕,在郡治能,与之相埒,语其分赡,又亦不殊,而圣旨优隆,赐以衣马。求情即理,谓合同赏。(《魏书·良吏阎庆胤传》。有司奏灵太后卒无褒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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