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 以公孙景茂为伊州刺史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隋文

    (开皇十五年)

    景茂修身洁己,耆宿不亏,作牧化人,声绩显著。年终考校,独为称首,宜升戎秩,兼进藩条。可上仪同三司、伊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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