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 门子弟,听预宿卫近侍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隋文

    (大业初)

    罪不及嗣,既弘至孝之道,恩由义断,以劝事君之节。故羊鲋从戮,弥见叔向之诚,季布立勋,无预丁公之祸,用能树声往代,贻范将来。朕虚己为政,思遵旧典,推心待物,每从宽政。六位成象,美厥含弘,一眚掩德,甚非谓也。诸犯罪被戮之门,期已下亲,仍令合仕,听预宿卫近侍之官。(《隋书·刑法志》,开皇旧制,门子弟不得居宿卫近侍之官,炀帝乃下诏革前制。又见《通典》一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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