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 奏请冠及冕色并用玄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隋文

    窃见後周制冕,加为十二,既与前礼数乃不同,而色应五行,又非典故。谨案三代之冠,其名各别。六等之冕,承用区分,ロ玉五采,随班异饰,都无迎气变色之文。惟《月令》者,起于秦代,乃有青赤玉,白骆黑衣,与四时而色变,全不言于弁冕。五时冕色,《礼》既无文,稽于正典,难以经证。且後魏已来,制度或阙。天兴之岁,草创缮修,所造车服,多参胡制。故魏收论之,称为违古,是也。周氏因袭,将为故事,大象承统,咸取用之,舆辇衣冠,甚多迂怪。今皇隋革命,宪章前代,其魏、周辇辂不合制者,已敕有司尽令除废,然衣冠礼器,尚且兼行乃有立夏衮衣,以赤为质,迎秋平冕,用白成形,既越典章,须革其谬。谨案《续汉书·礼仪志》云:「立春之日,京都皆著青衣,」秋夏悉如其色。逮于魏、晋,迎气五郊,行礼之人,皆同此制。考寻故事,唯帻从衣色。今请冠及冕,色并用玄,唯应著帻者,任依汉、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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