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 奏增房中乐锺磬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隋文

    房内乐者,主为皇后弦歌讽诵而事君子,故以房室为名。燕礼乡饮酒礼,亦取而用也。故云:「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文王之风,由近及远,乡乐以感人,须存雅正。既不设锺鼓,义无四悬,何以取正于妇道也。《磬师职》云:「燕乐之锺磬。」郑玄曰:「燕乐,房内乐也,所谓阴声,金石备矣。」以此而论,房内之乐,非独弦歌,必有锺磬也。《内宰职》云:「正后服位,诏其礼乐之仪。」郑玄云:「荐撤之礼,当与乐相应。」荐撤之言,虽施祭祀,其入出宾客,理亦宜同。请以歌锺歌磬,各设二ね,土革丝竹并副之,并升歌下管,总名房内之乐。女奴肄习,朝燕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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