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 改元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隋文

    (大定元年正月壬午)

    朕以不天,夙遭极罚。光阴遄速,遽及此辰。穷慕缠绵,言增号绝。逾祀革号,宪章前典,可改大象三年为大定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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