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第三十三

类别:子部 作者:韩非子 书名:韩非子

    【原文】以罪受诛1,人不怨上,跀2危3坐4子皋;以功受赏,臣不德5君,翟璜操右契6而乘轩7。襄王不知,故昭卯五乘8而履9。上不过任,臣不诬能,即臣将为夫少室周。

    【注释】1.诛:《周礼•太宰》:“诛以驭其过。”《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诛求无厌。”《论语•公冶长》:“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於予与何诛?”《礼记•曲礼》:“齿路马有诛。”《白虎通》:“诛,代。诛犹责也。”《说文》:“诛,讨也。”这里用为谴责、处罚之意。

    2.跀:(yuè月)同“刖”。《易•困•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周礼•司刑》:“刖五百。”《左传•庄公十六年》:“刖强鉏。”《韩非子•和氏》:“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说文•刀部》:“刖,绝也。”《广雅•释诂一》:“刖,危也。”这里用为古代削足之刑。

    3.危:同“跪”。

    4.坐:古通“侳”(zuò坐)。《说文•人部》:“侳,安也。”本意为安全,这里延伸为保全之意。

    5.德:《韩非子•二柄》:“二柄者,刑、德也。”《韩非子•用人》:“数以德追祸,是断手而续以玉也。”《战国策•秦策》:“是不敢倍德畔施。”《史记•项羽本纪》:“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这里用为恩惠、恩德、庆赏之意。

    6.右契:《周礼•质人》:“掌稽布之书契。”《老子•七十九章》:“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易•系辞》:“后时圣人易之以书契。”《礼记•曲礼》:“献粟者执右契。”《荀子•君道》:“合符节、别契券者,所以为信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翟璜操右契而乘轩。”《韩非子•主道》:“言已应,则执其契。”这里用为契约之意。右契:用以保证、证明的契约。契约即为当今的合同。

    7.轩:(xuān宣)古代车子前高后低叫“轩”,前低后高叫“轾”。《诗•小雅•六月》:“戎车既安,如轾如轩。”孔颖达疏:“从后视之如挚,从前视之如轩,然后适调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而乘轩者三百人也。”《墨子•公输》:“舍其文轩。”《战国策•宋策》:“舍其文轩。”《说文》:“轩,曲輈藩车。”《声类》:“轩,安车也。”扬雄《羽猎赋》:“俄轩冕。”

    8.乘:(sheng圣)古时一车四马为一乘。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出兵车万乘;诸侯地方百里,出兵车千乘。千乘之国即是指各诸侯国。《诗•秦风•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论语•学而》:“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先进》:“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孟子•梁惠王上》:“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荀子•王制》:“司马知师旅、甲兵、乘白之数。”《韩非子•爱臣》:“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

    9.履:《列子•黄帝》:“丝作之者谓之履。”《史记•货殖列传》:“衣履天下。”《说文》:“履,足所依也。”《汉书•鲍宣传》:“衣敝履空。”这里用为鞋子之意。

    【译文】因为犯罪而受到处罚,人们不会埋怨上级,就象被处于砍脚刑法的人会保全子皋一样:因为立功受到奖赏,臣下不会感谢君主的恩德,就象翟璜拿着债券收债一样理所当然地乘坐轩车。魏襄王不懂这个道理,所以昭卯虽然有了五乘兵车的待遇而还是认为是穿草鞋。上级不错误地任用人,臣下不妄言有才能的人,那么臣下都将成为少室周那样忠诚的人。

    【说明】内,主要是针对内部;外,则是针对外面;储,是集聚汇编的意思;说,就是各种论述说明。储说由于篇幅较大,而针对的对象不一样,所以分为六篇,《内》、《外》、《上》、《下》、《左》、《右》,是用来区别篇名的。每篇先列出论纲,叫做“经”,然后的文字对每一条经文用若干事例来说明,叫做“说”。“经”的文辞简单扼要,便于记诵;“说”的文字详尽具体,便于阅读。所以我们读“说”的时候可以回过头来看“经”,这样就可以能更深刻理解了。

    本节讲君主的对外之道,韩非首先提出的是按法律法规进行赏罚,从而形成一种“人不怨上”、“臣不德君”的政治局面。其中心思想是要把按法治进行赏罚作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既然是理所当然,那么接受赏罚的人就不会有埋怨和感恩。其所举例子,将会在后面详加说明。

    【原文】恃势而不恃信,故东郭牙议管仲;恃术而不恃信,故浑轩非文公。故有术之主,信赏以尽能,必罚以禁邪,虽有驳行,必得所利。简主之相阳虎,哀公问“一足”。

    【译文】依靠权势而不依靠诚信,所以东郭牙就妄议管仲;依靠权术而不依靠诚信,所以浑轩非议晋文公。所以有权术的君主,诚信于奖赏以使人们都能尽其所能,必然于惩罚以禁止人们的歪门邪行,虽然有些杂乱的行为,但必然会得到利益。赵简子让阳虎当相室,鲁哀公询问“夔一足”的事就是这样。

    【说明】本节的重点落在诚信于法治上,使法律法规诚信,得到人们的信任,首先就不能依靠权势,不能依靠权术;权势和权术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但这些手段也不如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赏罚。因为,如果在进行赏罚的过程中使用了权势、权术,那么人们就会不相信法律法规。如果人们不再相信法律法规,那么法律法规也就成了摆设。现代世界上之所以仍有很多很多违法乱纪的事,就是因为法律法规失去了人们的信任。其所举例子,将会在后面详加说明。

    【原文】失臣主之理,则文王自履而矜1。不易2朝燕3之处,则季孙终身庄而遇贼。

    【注释】1.矜:《礼记•表礼》:“不矜而庄。”《公羊传•僖公九年》:“矜之者何?犹曰莫我若也。”《韩非子•说难》:“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韩非子•说疑》:“不敢矜其善。”《战国策•齐策》:“矜功不立。”《广雅》:“矜,大也。”这里用为自夸、自恃之意。

    2.易:《易•旅•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诗•小雅•何人斯》:“尔还而入,我心易也。”《易•恒•象》:“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论语•学而》:“贤贤,易色。”《管子》:“王者乘时,圣人乘易。”《礼记•中庸》:“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徼幸。”《孟子•离娄上》:“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荀子•富国》:“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玉篇•日部》:“易,转也,变也。”《广韵•昔韵》:“易,变易也,改也。”这里用为改变、变动之意。

    3.燕:《易•中孚•初九》:“虞,吉;有它不燕。”《诗•小雅•蓼萧》:“燕笑语兮。”《诗•小雅•六月》:“吉甫燕喜。”《诗•小雅•北山》:“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诗•小雅•车舝》:“虽无好友,式燕且喜。”《老子•二十六章》:“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论语•述而》:“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礼记•中庸》:“燕毛,所以序齿也。”《荀子•修身》:“安燕而血气不惰,劳倦而容貌不枯。”《集韵•铣韵》:“宴,《尔雅》:‘宴,宴居,息也。’或作燕。”《字汇•火部》:“燕,宴也。”《汉书•蔡仪传》:“愿赐清闲之燕,得尽精思於前。”颜师古注:“燕,安息也。”这里用为安闲休息之意。

    【译文】丧失了臣下与君主之间的伦理,那么周文王自己穿草鞋而自夸。不改变在朝或休闲时的行为举止,那么季孙即使终身庄重也要遇到残害。

    【说明】这里所说的伦理即是等级差别,韩非等级差别的观念来自于荀子,这种观念的产生与形成,是因为社会组织日趋庞大,人们分工也越来越细,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组织与夏商周时期的社会组织再也不能相比了,夏商周时期大部分是民族聚居,家长、族长掌权;也就是说是非专业掌权人掌权。而西周以后,社会组织的大权落到了专业掌权人身上;也就是说是官僚掌权。那么在战国时期形成的等级差别观念也就是很正常了。使等级差别正常化,就必须要依靠法治,让法律来固定等级差别,才能让人们感到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其所举例子,将会在后面详加说明。

    【原文】利所禁,禁所利,虽神不行;誉所罪,毁所赏,虽尧不治。夫为门而不使入,委1利而不使进,乱之所以产也。齐侯不听左右,魏主不听誉者,而明察照群臣,则钜不费金钱,孱不用璧。西门豹请复治邺,足以知之。犹盗婴儿之矜裘与跀危子荣衣。子绰左右画,去蚁驱蝇。安得无桓公之忧索官与宣王之患臞马也?

    【注释】1.委:《礼记•学记》:“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后海,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谓务本。”郑玄注:“委,流所聚也。”《荀子•仲尼》:“委然成文以示天下。”《荀子•议兵》:“委之财货以富之,立良有司以接之。”这里用为聚合之意。

    【译文】利益所在被禁止,禁止有所得利的,虽然神通广大也是行不通的;赞誉所在被加罪,诋毁所在被奖赏,虽然是尧也不能治理。造了门而不让人进入,聚集了财利而不让人进取,这是混乱之所以产生的原因。齐侯不听左右亲信的说情,魏君不听赞誉,而英明地洞察参照群臣,那么钜就不会破费金钱,孱也不会使用玉璧。西门豹请求再次治理邺县,就可以知道这个道理。这就象盗贼的儿子自夸有裘衣与受断腿刑罚人的儿子炫耀衣裳一样。子绰左手画方右手画圆,就象用肉除蚁用鱼驱蝇一样。怎么会不发生齐桓公的忧患与韩宣王害怕马消瘦的事呢?

    【说明】本节还是接着等级差别说下来的,君主有君主的等级差别,臣下有臣下的等级差别,臣下的等级差别又不能等同于人民百姓。韩非认为,这些等级差别也要用法律固定下来,不能因为某些职位有利益就禁止某些人,也不能禁止人们去从事有利于自己的事。不能因为人们都赞誉而就对其加罪,也不能因为人们都诋毁而去对其大加赞誉。也就是说,按照法律法规,凡是对国家、对社会有贡献的,都要进行奖赏;凡是破坏了国家、社会的利益的都要进行惩罚。韩非的这种法治观点在当时,以至于今天都是非常正确的。前面说过,西周以前的社会组织大部分是家长、族长掌权,因此其管理方法也是以个人意志为主,以家庭、民族为主,很少以社会为主。如果确定了各种等级的待遇,那么管理方法就要以法律为主。其所举例子,将会在后面详加说明。

    【原文】臣以卑俭为行,则爵不足以观赏;宠光无节,则臣下侵逼。说在苗贲皇非献伯,孔子议晏婴。故仲尼论管仲与孙叔敖。而出入之容变,阳虎之言见其臣也。而简主之应人臣也失主术。朋党相和,臣下得欲,则人主孤;群臣公举,下不相和,则人主明。阳虎将为赵武之贤、解狐之公,而简主以为枳棘,非所以教国也。

    【译文】臣下把卑下节俭作为行为准则,那么爵位就不足以让人们观摩和欣赏;受到宠信光宗耀祖而没有节制,那么臣下就会侵害和逼迫君主的利益。这个说法在苗贲皇非议孟献伯,孔子议论晏婴的节俭上。所以孔子议论管仲与孙叔敖。在出逃和入仕的事上,阳虎说他真正认识了他培植的部下。而赵简子在答复臣子时也失去了君主统治的法术。臣下结成朋党互相唱和,欲望得逞,那么君主就会孤立;群臣共同举荐人材,臣子之间不能互相协调,那么君主就能明察。阳虎想要成为赵武般的贤良、解狐般的无私,而赵简子认为是在培植多剌的枳树和酸枣树,这就不是用来教育国人的道理。

    【说明】本节所说的其实就是行为规范,也就是说,当了大官,有了丰厚的俸禄,就不能装得贫穷困苦了,而是要显示出这个级别的官员的豪华与威风,要让人们都羡慕。这样,人们才会努力去追求这种生活方式,才会拼命为君主服务。如果仍然是贫穷困苦,那么人们也就不会羡慕和追求。如果都不追求,谁来当官呢?但如果光是炫耀这种生活方式,光宗耀祖,没有节制,那么这样的官员显然也是不行;因为他们会为了更好的生活方式而侵犯更高领导人的利益,损害国家利益。也就是说,韩非要求的官员应该是很能干,会适当炫耀,又不太贪心的人。其所举例子,将会在后面详加说明。

    【原文】公室卑,则忌直言,私行胜,则少公功。说在文子之直言,武子之用杖;子产忠谏,子国谯怒;梁车用法而成侯收玺;管仲以公而国人谤怨。

    【译文】皇家实力弱,那么就忌讳说直话,谋取私利的行为占优势,那么就会少去为公家建功立业。这个说法发生在范文子直言不讳,他父亲用手杖打他的事情上;子产忠诚地劝谏,他父亲发怒责备他的事情上;梁车公正执法而赵成侯没收了他的官印的事情上;管仲秉公对待私恩而封人诽谤怨恨他的事情上。

    【说明】所谓公室卑,是说最高领导人的实力弱,实力既然很弱,也就害怕人们的直言不讳。因为人们的直言往往戳到他的痛处,使他无地自容。最高领导人的实力既然很弱,那么就很难约束下级来为之服务工作,那么下级谋取私利的行为就会占优势,从而也就不会去建功立业了。所以,领导人的首要之事就是增强自己的实力,使下级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都能臣服于自己。其所举例子,将会在后面详加说明。

    【原文】孔子相卫,弟子子皋为狱吏,刖人足,所者守门。人有恶孔子于卫君者,曰:“尼欲作乱。”卫君欲执孔子。孔子走,弟子皆逃。子皋从出门,跀危引之而逃之门下室中,吏追不得。夜半,子皋问跀危曰:“吾不能亏主之法令而亲跀子之足,是子报仇之时也,而子何故乃肯逃我?我何以得此于子?”跀危曰:“吾断足也,固吾罪当之,不可奈何。然方公之狱治臣也,公倾侧法令,先后臣以言,欲臣之免也甚,而臣知之。及狱决罪定,公憱1然不悦,形于颜色,臣见又知之。非私臣而然也。夫天性仁心固然也。此臣之所以悦而德公也。”

    【注释】1.憱:(cù醋)《战国策•楚策四》:“汗明憱焉。”《吕氏春秋•慎人》:“孔子憱然推琴。”《字汇心部》:“憱,戚也。”这里用为忧愁、悲伤之意。

    【译文】孔子要在卫国当相国,他的弟子子皋做了管理监狱的官员,他砍掉了犯人的脚,让这人去守门。有个在卫君面前中伤孔子的人,说:“孔子想作乱。”卫君想捉拿孔子。孔子逃走了,弟子们都跟着逃跑。子皋跟随着跑出大门,那个被他砍脚的守门人引着他逃到大门边的地下室中,差役们没有追捉到子皋。半夜时分,子皋问断腿人说:“我不能损害君主的法令从而亲自砍掉你的脚,这时正是你报仇的时候,而你为什么缘故肯帮助我逃跑?我凭什么从你这里得到这样的报答?”断腿人说:“我被砍断脚,本是我的罪行应受到这样的处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然而当您在公堂上审理我的时候,尽量在法令规定的范围内争取从轻处理,并指导我按照从轻处理的法令来申诉,您这番心意我是知道的。等到案子已经定罪,您皱着眉头很不高兴,悲伤的心情表现在脸色上,我看见也知道了您的心意。您并不是偏袒我才这样做的。而是您天生的本性中的仁爱之心使您这样做的。这就是我之所以喜爱您而报答您的原因。”

    【说明】本节是对第一节“把按法治进行赏罚作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的说明而举的例子,为了维护人们的共同平安,于是就有了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再以后便形成了国家的法律条文,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以及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阶层的利益,法律不断增多,但有的法律条文并没有受到人们的欢迎和重视,尤其是在赏罚问题上。所以韩非认为,为了促使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方式,就要拉大贫富差距,有功劳于君于国的人就要厚赏,让这部分人的生活方式引起人们的羡慕,从而让人们都来追求名誉地位。而对违法乱纪的行为要重罚,以使人们能产生恐惧感。而这些都要写进法律条文中,以使人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果关系。如果人们普遍不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果关系,就会去违犯法律,违犯人们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所以,赏罚,以及对各级职位的不同赏罚,都不能以统治者的个人心意来进行,而必须写进法律条文中,使人们有目标地进行追求。这样,人们才不会因为受罚而怨恨,因为受奖而感恩。

    【原文】孔子曰:“善为吏者树德,不能为吏者树怨。概1者,平量者也;吏者,平法者也。治国者,不可失平也。”

    【注释】1.概:古代量米粟时刮平斗斛(hú)用的木板。量米粟时,放在斗斛上刮平,不使过满。《楚辞•惜誓》:“同权槩而就衡。”《礼记•月令》:“斛甬,正权概。”《荀子•宥坐》:“夫水,徧与诸生而无为也,似德。……盈不求概,似正。”《史记•范雎传》:“而不概于王心邪。”这里引申为刮平,不使过量之意。

    【译文】孔子说:“善于做官吏的人会建立恩德,不会做官吏的人培植怨恨。所谓的概,是刮平斗斛等量具的工具;所谓的官吏,是使法律能够公平实施的人。治理国家的人,不可以失去公平。”

    【说明】本节是对第一节“把按法治进行赏罚作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的说明而举的例子,但这个例子在“经”上没有用上。其实法律也是一种量具,它是衡量人们的某些行为是否违犯了统治阶层的利益,是否违犯了公众利益。孔子及韩非这个要求法律公平公正的观点在当时可以说是很先进的,它代表了公众对法律公正的渴求。

    【原文】田子方从齐之魏,望翟黄乘轩骑驾出,方以为文侯也,移车异路而避之,则翟黄也。方问曰:“子奚乘是车也?”曰:“君谋欲伐中山,臣荐翟角而谋得果;伐之,臣荐乐羊而中山拔;得中山,忧欲治之,臣荐李克而中山治;是以君赐此车。”方曰:“宠之称功尚薄。”

    【译文】田子芳从齐国来到魏国,看见翟黄乘坐着卿大夫才能乘坐的高级轩车从王宫出来,他以为是魏文侯,便忙把自己的车子移到另一条路上来避让,原来却只是个翟黄。田子芳问他说:“先生怎么坐上了这轩车?”翟黄说:“国君计划征伐中山国,我推荐了翟角而使这个计划得以实现;去征伐中山国的时候,我推荐了乐羊而使中山国被攻克;夺得了中山国,又因为要治理它而发愁,我推荐了李克使中山国得到治理;因此国君赏赐给我这轩车。”田子芳说:“您受宠的荣耀与功劳相比还不够。”

    【说明】本节是对第一节“把按法治进行赏罚作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的说明而举的例子,如果翟黄没有推荐这些人而受赏赐,那么他就会“受宠若惊”,其他人也会莫名其妙。正因为他推荐了这些人,使计划得以完成,所以他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地坐上了这轩车。因为这是他应该得到的奖赏,按田子芳的理解,这个奖赏都小了。

    【原文】秦、韩攻魏,昭卯西说而秦、韩罢;齐、荆攻魏,卯东说而齐、荆罢。魏襄王养之以五乘将军。卯曰:“伯夷1以将军葬于首阳山之下,而天下曰:‘夫以伯夷之贤与其称仁,而以将军葬,是手足不掩也。’今臣罢四国之兵,而王乃与臣五乘,此其称功,犹羸2胜而履蹻3。”

    【注释】1.伯夷:殷朝末年殷诸侯国孤竹君的儿子。开始时,孤竹君让伯夷的弟弟叔齐做继承人,孤竹君死后,叔齐把君位让给伯夷,他不接受。两人都不肯当君主,就投奔周文王。后来周武王伐纣,他们竭力反对,认为臣不该伐君。周武王灭商后,他们就逃往首阳山中,不食周粟而饿死在首阳山上。

    2.羸:(lei雷)《易•大壮•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易•姤•初六》:“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易•井•辞》:“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谲井;羸其瓶,凶。”《老子•二十九章》:“或强或羸;或载或隳。”《淮南子•修务训》:“今剑或绝侧羸文。”高诱注:“绝无侧,羸无文。”《正字通•羊部》:“羸,缺折也。”这里用为残缺折损之意。

    3.蹻:(jue决)屐、鞋。古代多指草鞋。《战国策•秦策一》:“赢胜履蹻,负书担橐,形容枯槁。”《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蹑蹻担簦说赵孝成王。”《说文•足部》:“蹻,屐也。”《汉书•卜式传》:“布衣草蹻而牧羊。”

    【译文】秦国、韩国攻打魏国,昭卯到西边的秦国、韩国去游说而秦国、韩国就退兵了;齐国、楚国攻打魏国,昭卯到东边的齐国、楚国去游说而齐国、楚国也收兵了。魏襄王就用五乘兵车的待遇来供养他。昭卯说:“伯夷被用将军的葬礼埋在首阳山下,而天下的人都说:‘凭着伯夷这样的贤能以及他的仁爱精神,却被用将军的葬礼来埋葬,这是连手脚都没有盖住的薄葬啊。’如今我退了四国的军队,而大王才给我五乘兵车的待遇,这种待遇与功劳相比,就好象是叫我穿着很烂的草鞋走路一样。”

    【说明】本节是对第一节“把按法治进行赏罚作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的说明而举的例子,立了什么样的功劳就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奖赏,这好象自古以来都有不成文惯例,其实这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对等原则。“投桃报李”,我付出了什么样的心血就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回报。所以立下功劳而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做下级的就会有怨言。要想不让怨恨情绪产生,那么就要给予相应的回报。

    【原文】少室周者,古之贞廉洁悫1者也,为赵襄主力士。与中牟徐子角力,不若也,入言之襄主以自代也。襄主曰:“子之处,人之所欲也,何为言徐子以自代?”曰:“臣以力事君者也。今徐子力多臣,臣不以自代,恐他人言之而为罪也。”

    【注释】1.悫:(que却)《荀子•修身》:“愚款端悫,则合之以礼乐。”《荀子•哀公》:“士信悫而后求知能焉。”《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夫称上古之传颂,辩而不悫。”《说文》:“悫,谨也。”这里用为恭谨、厚道、朴实之意。

    【译文】少室周,是古代忠贞廉洁厚道朴实的人,是赵襄主的卫士。他和中牟的徐子比赛力气,结果不如徐子,就进宫把徐子推荐给赵襄主而要求用徐子来代替自己。赵襄主说:“您所占据的位置,是别人都想要的,你为何要推荐徐子来代替你自己呢?”少室周说:“我以力气来侍奉君主。如今徐子力气比我还大,我不能拿他来代替自己,恐怕别人向您推荐他而这就成了我的罪过。”

    【说明】本节是对第一节“把按法治进行赏罚作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的说明而举的例子,这个少室周就是因为懂得了这个道理,才主动让位的。因为,他如果不让位,就有了个欺骗上级的名声,既然欺骗了上级,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他不愿意受到惩罚,所以先行让位。这个道理就是,因为惩罚是必然的,理所当然的事。如果惩罚不是必然的、理所当然的事,而是可以说情的事,那么他也就不会主动让位了。而我们现代很多事情,是可以说情,可以转弯的事,所以我们现代人很少有主动让贤的了。

    【原文】一曰:少室周为襄主骖乘,至晋阳,有力士牛子耕,与角力而不胜。周言于主曰:“主之所以使臣骑乘者,以臣多力也。今有多力于臣者,愿进之。”

    【译文】另一种说法:少室周做了赵襄主的陪乘卫士,有一次到晋阳,那里有一个大力士叫牛子耕,少室周和他比赛力气而没能取胜。少室周就告诉赵襄主说:“主人之所以让我能陪乘坐车,是因为我力气大。如今有个力气比我还大的人,我愿意推荐他。”

    【说明】这也是对第一节“把按法治进行赏罚作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的说明而举的例子,与上节差不多,虽然传说不一样,但少室周让贤的故事是很清楚的。少室周之所以能让贤,其根本原因也就是惩罚是必然的、理所当然的,是不能说情的。

    【原文】齐桓公将立管仲,令群臣曰:“寡人将立管仲为仲父。善者入门而左,不善者入门而右。”东郭牙中门而立。公曰:“寡人立管仲为仲父,令曰:‘善者左,不善者右。’今子何为中门而立?”牙曰:“以管仲之智,为能谋天下乎?”公曰:“能。”“以断,为敢行大事乎?”公曰:“敢。”牙曰:“君知能谋天下,断敢行大事,君因专属之国柄焉。以管仲能,乘公之势以治齐国,得无危乎?”公曰:“善。”乃令隰朋治内、管仲治外以相参1。

    【注释】1.参:《国语•越语下》:“夫人事必将与天地相参,然后乃可以成功。”《礼记•中庸》:“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荀子•王制》:“君子者,天地之参也。”《荀子•天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韩非子•扬榷》:“形名参同,用其所生。”这里用为配合之意。

    【译文】齐桓公将要给管仲树立仲父的称号,就命令群臣说:“我将立管仲为仲父。赞成我的人进门站在左边,不赞成我的人进门站在右边。”东郭牙却在大门中间站着。齐桓公说:“我将立管仲为仲父,命令说:‘赞成的站在左边,不赞成的站在右边。’如今你为什么站在大门中间?”东郭牙说:“以管仲的智慧,能谋取天下吗?”齐桓公说:“能。”东郭牙说:“以他的决断力,他敢干一番大事吗?”齐桓公说:“敢。”东郭牙说:“君主知道他能谋取天下,决断敢干一番大事,您因而把国家的权力托付给他。以管仲的才能,利用您的权势来治理齐国,您能没有危险吗?”齐桓公说:“说得好。”于是命令隰朋治理内政、管仲治理外交以使互相配合。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节“法律法规失去了人们的信任”的说明而举的例子,齐桓公的这种行为,是凭着权势而不是凭诚信的。凭着权势,那么绝大部分人都会赞同树立管仲为仲父,因为最高领导人发话了,而如果不赞同,就有可能被暗记在心,穿小脚鞋;如果凭着诚信呢?也许就会有一部分人会站在东郭牙这边了。

    【原文】晋文公出亡,箕郑挈壶餐而从,迷而失道,与公相失,饥而道泣,寝饿而不敢食。及文公反国,举兵攻原,克而拔之。文公曰:“夫轻忍饥馁之患而必全壶餐,是将不以原叛。”乃举以为原令。大夫浑轩闻而非之,曰:“以不动壶餐之故,怙1其不以原叛也,不亦无术乎?”故明主者,不恃其不我叛也,恃吾不可叛也;不恃其不我欺也,恃吾不可欺也。

    【注释】1.怙:(hù互)《诗•唐风•鸨羽》:“父母何怙?悠悠苍天!曷其有所?”《诗•小雅•蓼莪》:“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左传•宣公十五年》:“怙其俊才。”《韩非子•亡征》:“恃交援而简近邻,怙强大之救而侮所迫之国者,可亡也。”《说文》:“怙,恃也。”这里用为依仗、凭借之意。

    【译文】晋文公出国流亡,箕郑提着装在壶里的水泡饭跟随着,因为迷失了方向而找不着路,就与文公互相失散了,他很饿地站在路边哭泣,打磕睡时很饿也不敢吃这水泡饭。等到晋文公返回国后,起兵攻打原城,战胜敌人而攻下原城。晋文公说:“能忍住饥饿的痛苦而一定要保全壶里的食物,这样的人不会凭借着原城来背叛我。”于是推荐箕郑为原城令。大夫浑轩听说后非议说:“以不吃壶里的水泡饭的缘故,就相信他不会凭借着原城反叛,不也是没有掌握统治的权术吗?”所以明白的君主,不靠别人不背叛我,而靠自己不可以被背叛;不靠别人不欺骗我,而靠自己不可以被欺骗。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节“法律法规失去了人们的信任”的说明而举的例子,晋文公提拔箕郑的行为是一种权术,因为他不是依靠法律法规来提拔人才的。仅仅就是凭箕郑没有动过他的食物而相信箕郑的能力,难怪浑轩要非议他了。所以当领导的,最主要的是做到自己是不可以被背叛的,而不要去依靠别人不背叛我。最主要的是做到自己是不可以被欺骗的,而不能依靠别人不欺骗我。因为依靠别人总是靠不住的,在切身利益上,大部分人考虑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只有我不可以被背叛、被欺骗,才能使人不背叛、不欺骗。

    【原文】阳虎议曰:“主贤明,则悉心以事之;不肖,则饰奸而试之。”逐于鲁,疑于齐,走而之赵,赵简主迎而相之。左右曰:“虎善窃人国政,何故相也?”简主曰:“阳虎务取之,我务守之。”遂执术而御之。阳虎不敢为非,以善事简主,兴主之强,几至于霸也。

    【译文】阳虎议论说:“君主贤能明白,那么就尽心竭力去侍奉他;君主没有才能,那么就掩饰奸邪去试探他。”他被鲁国驱逐,被齐国怀疑,从齐国跑到赵国,赵简主迎接他而且让他当相国。赵简主身边左右人说:“阳虎善于窃取别人的国政,为何让他当相国呢?”赵简主说:“阳虎致力于窃取政权,我致力于守住政权。”随后就用权术而使用阳虎。阳虎不敢为非作歹,以善良的行为来侍奉赵简主,使赵简主兴盛起来渐趋强大,几乎达到了霸主的地位。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节“法律法规失去了人们的信任”的说明而举的例子,赵简主诚信于奖赏,所以阳虎就没有为非作歹。为什么呢?阳虎之所以被驱逐、被怀疑,就是因为他太想满足自己个人的贪婪了,他羡慕并致力于追求君王的生活方式,所以他不择手段去窃取政权。赵简主知道他这种人的个性,便列出优厚的待遇,使有才能的阳虎来为之服务。这样,阳虎既满足了个人欲望,赵简主也达到了强国的目的。其实,谁不想要优裕的生活?关键是领导人给不给你这种生活!让不让你过这种生活!只要领导人让你过这种生活,我相信,大部分人有才能的人绝对是要去卖命的,是不会背叛的,是不会去为非作歹的。这就是诚信于用法律法规来进行赏罚,也就是我们现代的“高薪养廉”。

    【原文】鲁哀公问于孔子曰:“吾闻古者有夔1一足,其果信有一足乎?”孔子对曰:“不也,夔非一足也。夔者忿戾恶心,人多不说喜也。虽然,其所以得免于人害者,以其信也。人皆曰:‘独此一,足矣’夔非一足也,一而足也。”哀公曰:“审而是,固足矣。”

    【注释】1.夔:(kuí葵)传说中的一条腿的怪物。商周铜器上多夔状纹饰。此处又为人名。相传为尧、舜时乐官。

    【译文】鲁哀公问孔子说:“我听说古代有个夔只有一只脚,他果真只有一只脚吗?”孔子回答说:“不是的,夔并不是只有一只脚。夔这个人残暴狠心,人们多半不喜欢他。虽然这样,他之所以能够避免被人伤害,是因为他守信用。人们都说:‘就凭这一点,足够了’,夔并不是只有一足(脚),而是一点就足够了。”鲁哀公说:“能慎重审察,当然足够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节“法律法规失去了人们的信任”的说明而举的例子,人们虽然不喜欢夔的残暴狠心,但却喜欢他的诚信,足见诚信可以掩盖一个人的缺点。法律法规也是这样,虽然有时候法律法规不通人情,显得残暴狠心,但如果按法律法规诚信地施行,那么人们还是能接受法律法规的。

    【原文】一曰:哀公问于孔子曰:“吾闻夔一足,信乎?”曰:“夔,人也,何故一足?彼其无他异,而独通于声。尧曰:‘夔一而足矣。’使为乐正。故君子曰:‘夔有一,足。’非一足也。”

    【译文】另一种说法:鲁哀公问孔子说:“我听说夔只有一只脚,可信吗?”孔子回答说:“夔,是一个人,怎么会只有一只脚呢?他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而是他只精通于音乐。尧说:‘夔只精通一样就足够了。’所以让他当了主管音乐的官——乐正。所以君子说:‘夔只精通一样,就足够了。’并非是一足(脚)。”

    【说明】本节与上节差不多,说的就是做人的诚信,也就是说,法律法规尽可能不完善,尽可能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我们首先要保证法律法规的诚信。只有使法律法规诚信于民,人民才能相信法律法规,服从法律法规。

    【原文】文王伐崇1,至凤黄虚2,袜系解,因自结。太公望曰:“何为也?”王曰:“君与处皆其师;中,皆其友;下,尽其使也。今皆先君之臣,故无可使也。”

    【注释】1.崇:商朝末期诸侯国名,位于今陕西省西安市澧水西。《诗•大雅•皇矣》:“与尔临冲,以伐崇墉。”《诗•大雅•文王有声》:“既伐于崇,作邑于丰,文王烝哉。”

    2.虚:《易•升•九三》:“升虚邑。”《诗•邶风•北风》:“其虚其邪?既亟只且!”《诗•鄘风•定之方中》:“升彼虚矣,以望楚矣。”《庄子•人间世》:“昔者尧攻丛枝,胥敖,禹攻有扈,国为虚厉,身为刑戮。”《荀子•解蔽》:“此其所以丧九牧之地,而虚宗庙之国也。”《逸周书•文政》:“无由不通,无虚不败。”孔晁注:“国无人谓之虚也。”《马王堆汉墓帛书•经法•国次》:“禁伐当罪当亡,必虚其国。”本意为空虚、废墟之意,这里用为大土山之意。

    【译文】周文王去攻打崇国,来到凤黄山下,袜带松开了,就自己去缚结。太公望说:“为什么自己动手呢?”周文王说:“国君与您相处时都把您看成是老师;对中等的人,都看成是朋友;对下等的人,都看成是可以使唤的人。如今我身边都是先父的大臣,所以没有谁可以使唤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节“让法律来固定等级差别”的说明而举的例子,看韩非这意思是不赞同文王自己系袜带,韩非认为,象系袜带这样的事也应该让仆役来做,才不失一个帝王的尊严。这是韩非的等级观念在作祟,等级制度是需要,不分出等级制度,人们就没有奋斗的目标。当大官的和捡垃圾的人都过同一样的生活,那么谁都不愿意当大官,因为捡垃圾是多么地逍遥自在。当君主、当大官的是需要尊严,但那是在公众场合。在私下里,如果什么事都要有人代劳的话,那么这些当官的必然要短命。

    【原文】一曰:晋文公与楚战,至黄凤之陵,履系解,因自结之。左右曰:“不可以使人乎?”公曰:“吾闻:上,君所与居,皆其所畏也;中,君之所与居,皆其所爱也;下,君之所与居,皆其所侮也。寡人虽不肖,先君之人皆在,是以难之也。”

    【译文】另一种说法:晋文公与楚国交战,来到凤黄山,鞋带松开了,因而自己系结上。身边的左右侍从说:“不可以叫别人来缚吗?”晋文公说:“我听说:上等的人,国君与他们相处,都是国君所敬畏的;中等的人,国君与他们相处,都是国君所喜爱的;下等的人,国君与他们相处,都是国君所侮辱的。我虽然不怎么样,但先父的大臣都在身边,因此难以使唤他们。”

    【说明】本节故事的核心与上节差不多,都是认为君主自己不能去系鞋带,因为这有失尊严。如果君主是处在庄严肃穆的会议上,那当然显得不庄严了;但无论周文王也好,晋文公也好,他们都是在行军途中,如果敌我双方交战时,君主也不能自己去系鞋带,那不就是等死吗?所以,韩非收集的这两个故事实不能做为“让法律来固定等级差别”例子。也就是说,等级制度、等级差别是需要,但不能在所有场合都讲等级。

    【原文】季孙好士,终身庄,居处衣服常如朝廷。而季孙适懈,有过失,而不能长为也。故客以为厌易己,相与怨之,遂杀季孙。故君子去泰1去甚2。

    【注释】1.泰:《论语•子罕》:“子曰:‘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国语•晋语》:“骄泰奢侈。”《礼记》:“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玉篇》:“泰,侈也。”这里用为骄纵,傲慢之意。

    2.甚:《老子•二十九章》:“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列子•汤问》:“甚矣,汝之不惠。”《孟子•梁惠王上》:“若是其甚与?”这里用为过分之意。

    【译文】季孙喜欢读书人,终身都是庄重待人,在家庭里穿衣服也象在朝廷上一样。但有一次季孙偶然疏忽了一下,衣着上有了差错,没有一直保持。所以客人便以为他是在讨厌自己,因而一起怨恨他,随后就杀了季孙。所以君子要去掉傲慢去掉过分的行为。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节“让法律来固定等级差别”的说明而举的例子,这个例子的重点在季孙偶然疏忽了一下穿衣服的事,接见、会见客人,当然要讲究衣着,尤其是一个平常都很讲究的人。如果穿着不适当,语言、态度不适当,都会引起误会。所以等级制度、等级差别在这里就很重要了。也就是说,韩非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没有严格按照等级差别的制度接见、会见客人就非常不好,而且还是违法行为。所以,以此延伸到其它事情上,都应该注意法规,注重等级差别。

    【原文】南宫敬子问颜涿聚曰:“季孙养孔子之徒,所朝服与坐者以十数而遇贼,何也?”曰:“昔周成王近优侏儒以逞其意,而与君子断事,是能成其欲于天下。今季孙养孔子之徒,所朝服而与坐者以十数,而与优侏儒断事,是以遇贼。故曰:不在所与居,在所与谋也。”

    【译文】南宫敬子问颜涿聚说:“季孙养着孔子的门徒,穿着上朝时所穿的礼服和他坐在一起的人要用十数来计算然而还是遭到杀害,这是为什么呢?”颜涿聚说:“从前周成王接近优伶侏儒来使自己的心情得到愉悦,而他也与君子们一起决断国家大事,因此他能够在天下实现他的愿望。如今季孙养着孔子的门徒,穿着上朝廷时所穿的礼服和他坐在一起的有数十人,但他却和优伶侏儒一起来决断国家大事,因此他遭到杀害。所以说:不在于和谁相处,而在于和谁共同谋划。”

    【说明】从本节到25节这几个故事在“经”上没有举例,似乎也是对“让法律来固定等级差别”的说明而举的例子,如果用法律来固定等级差别,那么季孙就应该与孔子的门徒们一起来决断国家大事。然而他没有这样做,反而去与优伶侏儒一起来决断国家大事,所以导致朝政混乱,国家混乱,他不被杀害才是怪事。

    【原文】孔子御坐于鲁哀公,哀公赐之桃与黍1。哀公请用。仲尼先饭2黍而后啖桃,左右皆掩口而笑。哀公曰:“黍者,非饭之也,以雪3桃也。”仲尼对曰:“丘知之矣。夫黍者,五谷之长也。祭先王为上盛。果蓏有六,而桃为下,祭先王不得入庙。丘之闻也,君子以贱雪贵,不闻以贵雪贱。今以五谷之长雪果蓏之下,是从上雪下也。丘以为妨义,故不敢以先于宗庙之盛也。”

    【注释】1.黍(shǔ暑)《诗•王风•黍离》:“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诗•魏风•硕鼠》:“无食我黍。”《诗•小雅•楚茨》:“自昔何为?我艺黍稷。”《论语•微子》:“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礼记•月令》:“天子乃以雏尝黍。”《礼记•曲礼》:“黍白芗合。”《孟子•告子下》:“夫貉,五谷不生,惟黍生之。”《说文》:“黍,禾属而黏者也。”古代专指一种子实叫黍子的一年生草本植物,其子实煮熟后有粘性,可以酿酒、做糕等。

    2.饭:《论语•述而》:“饭疏食,饮水。”《孟子•尽心下》:“饭糗茹草。”《礼记•玉藻》:“饭飱者三饭也。”《说文》:“饭,食也。”《汉书•朱买臣传》:“呼饭饮之。”这里用为动词“吃饭”之意。

    3.雪:《史记•郦生陆贾列传》:“沛公遽雪足杖矛曰。”《广韵•薛韵》:“雪,拭也。”唐李白《自溧水道哭王炎》:“有言不可道,雪泣忆兰芳。”这里用为擦净、揩干之意。

    【译文】孔子陪坐在鲁哀公身边,鲁哀公赐给他桃子和黍子。哀公请孔子吃。孔子先吃黍子而后吃桃子,鲁哀公身边左右侍从都掩口而笑。鲁哀公说:“黍子,并不是吃的,而是用来擦拭桃子的。”孔子回答说:“我知道这种用法。那黍子,是五谷中排在第一位的东西。祭祀先王时它是上等的祭品。瓜果蔬菜有六种,而桃子为下等品,祭祀先王的时候不得拿进庙中。我孔丘听说,君子用下等的东西擦拭高贵的东西,没有听说用高贵的东西来擦拭低贱的东西。如今用五谷中高贵的来擦拭瓜果蔬菜中低贱的,是用上等的来擦拭下等的。我以为这样做损害了礼义,所以不敢把桃子放在宗庙的祭品前面先吃。”

    【说明】这也似乎是对“让法律来固定等级差别”的说明而举的例子,这是鲁哀公把等级差别搞乱了,能够把物品的等级差别搞乱,还能不把人的等级差别搞乱?人的等级差别一旦搞乱,这个社会也就混乱了。

    【原文】简主谓左右:“车席泰1美。夫冠虽贱,头必戴之;屦虽贵,足必履之。今车席如此,太美,吾将何以履之?夫美下而耗上,妨义之本也。”

    【注释】1.泰:通“太”;过于。《庄子•渔父》:“不泰多事乎?”《礼记•曲礼上》:“假尔泰龟有常。”《孟子•滕文公下》:“以传食於诸侯,不以泰乎?”《荀子•富国》:“或佚或乐,或劬或劳,非特以为淫泰夸丽之声。”《韩非子•扬榷》:“故去甚去泰,身乃无害。”《淮南子•原道》: “泰古二皇。”这里用为过分之意。

    【译文】赵简主对身边左右侍从说:“车上铺的席子过分华丽了。那帽子虽然做得粗糙而价格低廉,头也必定要戴着它;鞋子虽然做得精细而价格昂贵,脚也必然要踩着它。如今车上的席子做得这个样子,太过于华美了,我应该穿什么鞋来踩上去呢?那美饰下面而耗费上面,这是妨害行为方式的根本啊。”

    【说明】这也似乎是对“让法律来固定等级差别”的说明而举的例子,鲁哀公是把吃的东西弄混了,赵简主的手下却是把用的东西弄混了。这种不按等级差别而造成的混乱,确实是妨害行为方式、行为规范的根本。根本都弄混乱了,国家还有不混乱的吗?

    【原文】费仲说纣曰:“西伯昌贤,百姓悦之,诸侯附焉,不可不诛;不诛,必为殷祸。”纣曰:“子言,义主,何可诛?”费仲曰:“冠虽穿弊,必戴于头;履虽五采,必践之于地。今西戎昌,人臣也,修义而人向之,卒为天下患,其必昌乎?人臣不以其贤为其主,非可不诛也。且主而诛臣,焉有过?”纣曰:“夫仁义者,上所以劝下也,今昌好仁义,诛之不可。”三说不用,故亡。

    【译文】费仲劝说商纣王时说:“西伯姬昌很贤能,老百姓都喜欢他,诸侯都归附他,不可不杀;不诛杀他,必将成为殷商王朝的祸患。”商纣王说:“你说,他是一个讲究行为方式的君主,怎么可以诛杀呢?”费仲说:“帽子即使破得有了洞,必然还要戴在头上;鞋子虽然绣有五彩,必然还是踩踏在地上。如今西边少数民族姬昌,是个臣子,修行仁义而人们都向往他,成为天下的祸患,必然就是西伯姬昌吧?做臣子的不用贤能来为君主效劳,是不可以不诛杀的。况且君主诛杀臣子,怎么会有过错呢?”商纣王说:“所谓的仁义,是上级用来劝勉下级的,如今姬昌喜好仁义,诛杀他是不可以的。”费仲三次劝说商纣王都没有被采纳,所以商王朝灭亡了。

    【说明】这也似乎是对“让法律来固定等级差别”的说明而举的例子,韩非把商王朝灭亡的原因归咎为没有按法律来固定等级差别,没有听从费仲的劝说上,实在也是太幼稚了。在夏、商王朝时代,所谓的诸侯国,大多是民族聚居区,主要是酋长、族长掌握权力,而且那时候的国家组织并不完善,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等级制度、等级差别,即使有等级差别,也只是君主与平民、平民与奴隶之间的差别。国家组织没有细致结构,人们的分工也不是很细,怎么固定等级差别呢?何况大部分掌权人并不是职业掌权人,执法人也不是职业执法人,更谈不上职业立法人了。所以,夏、商王朝的灭亡,根本不关等级制度的事。

    【原文】齐宣王问匡倩曰:“儒者博1乎?”曰:“不也。”王曰:“何也?”匡倩对曰:“博贵2枭,胜者必杀枭3。杀枭者,是杀所贵也。儒者以为害,故不博也。”又问曰:“儒者弋4乎?”曰:“不也。弋者,从下害于上者也,是从下伤君也。儒者以为害,故不弋。”又问“儒者鼓瑟乎?”曰:“不也。夫瑟以小弦为大声,以大弦为小声,是大小易序,贵贱易位。儒者以为害义,故不鼓也。”宣王曰:“善。”仲尼曰:“与其使民謟5下也,宁使民謟上。”

    【注释】1.博:《论语•阳货》:“不有博奕者乎。”《庄子•骈拇》:“则博塞以游。”《公羊传•庄公十二年》:“与闵公博。”《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以松柏之心为博,箭长八尺,棋长八寸。”《后汉书•王符传》:“或以游博持掩为事。”这里用为博弈之意。

    2.贵:《老子•十三章》:“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国语•晋语》:“贵货而贱土。”《礼记•中庸》:“去谗远色,贱货而贵德。”《荀子•大略》:“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荀子•宥坐》:“因丽节文,非无良材也,盖曰贵文也。”《吕氏春秋•察今》:“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韩非子•初见秦》:“而民为之者,是贵奋死也。”《商君书•画策》:“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这里用为崇尚、重视之意。

    3.枭:“枭”假借为“骁”。《荀子•非十二子》:“饰邪说,文奸言,以枭乱天下。”《淮南子•原道》:“为天下枭。”《史记•留侯世家》:“且太子所与俱诸将,皆尝与上定天下枭将也。”《汉书•张良传》注:“枭为最勇健也。”《后汉书•张衡传》注:“枭犹胜也。犹六博得枭则胜。”这里用为最勇健之意。

    4.弋:(yi易)《易•小过•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诗•郑风•女曰鸡鸣》:“将翱将翔,弋凫与雁。”《诗•大雅•桑柔》:“如彼飞虫,时亦弋获。”郑玄笺:“犹鸟飞行,自恣东西南北,时亦为弋射者所得。”《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卫人有佐弋者,鸟至。”《淮南子•原道》:“强弩弋高鸟,走犬逐狡兔。”《玉篇•弋部》:“弋,缴射也。”这里用为箭射之意。

    5.謟:(tao滔)《周书•丰保》:“帝命不謟。”《韩非子•说林上》:“竖刁自宫而謟桓公。”《晏子春秋•内篇问下二十六》:“和于兄弟,信于朋友,不謟过,不责得。”这里用为隐瞒之意。

    【译文】齐宣王问匡倩说:“儒家学者下棋吗?”匡倩说:“不下棋。”齐宣王说:“为什么呢?”匡倩回答说:“博奕重视勇健取胜,胜利的一方必然要杀勇健的一方。所谓杀勇健的一方,是指杀他所重视的。儒家学者认为这有害,所以不参考博奕。”齐宣王又问:“儒家学者用箭射鸟吗?”匡倩回答说:“不射。所谓的弋,是从下面去伤害上面,就象是臣民从下面伤害君主。儒家学者认为这有害,所以不用箭去射鸟。”齐宣王又问:“儒家学者弹瑟吗?”匡倩说:“不弹瑟。那瑟是以小的弦奏出大的声音,以大的弦奏出小的声音,这是把大的和小的颠倒了次序,把贵和贱交换了位置。儒家学者认为这损害了最佳行为方式,所以不弹瑟。”齐宣王说:“很好。”孔子说:“与其让民众向臣子隐瞒,宁愿使民众向君主隐瞒。”

    【说明】这也似乎是对“让法律来固定等级差别”的说明而举的例子,这个例子也没有用上。这节的重点是,儒家认为博奕、射鸟、弹瑟都是破坏了现存社会的等级差别,所以不博、不射、不鼓瑟。虽然这些都是游戏,但这些游戏却会搅乱人们的心志,会使人们忘乎所以。倒是孔子说的话有点道理,民众本来也就很难见到君主,那么向君主隐瞒也就是很正常的了;如果民众向下级官吏隐瞒各种事情,那也就不正常了。如果民众都去讨好君主、讨好上级,那么下级官吏也就无法开展工作。所以,謟不是谄,还是隐瞒之意。民众不向下级官吏隐瞒事情真相,事情就好办了。这样逐级不隐瞒,上级就能了解事情真相。所以要用法律来固定等级差别。

    【原文】钜者,齐之居士;孱者,魏之居士。齐、魏之君不明,不能亲照境内而听左右之言,故二子费金璧而求入仕也。

    【译文】钜这个人,是齐国一个没有做官的读书人;孱这个人,是魏国一个没有做官的读书人。齐国、魏国的君主不是明白人,不能自己洞察国内的情况而只是听从身边亲信的话,所以这两人就花费了金钱玉壁去贿赂以求进朝做官。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节“管理方法要以法律为主”的说明而举的例子,买官卖官自古以来都是不正常现象,之所以会出现买官卖官这种现象,就是因为法律不健全,执法不严格。买官者,自己本身不学无术,所以想靠贿赂而求得一官半职,然后又从职位上捞回本钱。卖官者,只想着自己的个人利益而丢弃了国家利益,让不学无术之人担任管理社会的职责,这样造成的损害不仅仅是国家受到影响,民众也跟着倒霉。所以韩非认为,对下级官吏的管理办法一定要立法,让法律来决定官吏的任用。

    【原文】西门豹为邺令,清克洁悫,秋毫之端无私利也,而甚简左右。左右因相与比周1而恶之。居期年,上计,君收其玺。豹自请曰:“臣昔者不知所以治邺,今臣得矣,愿请玺,复以治邺。不当,请伏斧锧之罪。”文侯不忍而复与之。豹因重敛百姓,急事左右。期年,上计,文侯迎而拜之。豹对曰:“往年臣为君治邺,而君夺臣玺;今臣为左右治邺,而君拜臣。臣不能治矣。”遂纳玺而去。文侯不受,曰:“寡人曩2不知子,今知矣。愿子勉为寡人治之。”遂不受。

    【注释】1.比周:《荀子•儒效》:“故曰:贵名不可以比周争也,不可以夸诞有也,不可以势重胁也,必将诚此然后就也。”《荀子•臣道》:“上不忠乎君,下善取誉乎民,不恤公道通义,朋党比周,以环主图私为务,是篡臣者也。”《韩非子•有度》:“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这里用为结党营私之意。

    2.曩:(nǎng朗)《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曩者,志人而已。”《尔雅》:“曩,久也。”《国语•晋语》:“曩而言戏乎。”《楚辞•惜诵》:“犹有曩之态也。”《礼记•檀弓》:“曩者,尔心或开予。”《韩非子•存韩》:“恐左右袭曩奸臣之计,使韩复有亡地之患。”《汉书•贾谊传》:“曩令樊郦绛灌。”这里用为以往、过去之意。

    【译文】西门豹担任邺县的县令,清廉克己洁身端庄正直,丝毫不谋私利,而且很怠慢身边左右之人。身边左右之人因此互相勾结和同而厌恶他。过了一年后,上级计算邺县的经济情况,魏文侯没收了他的官印把他罢免了。西门豹主动请求说:“我从前不知道怎样治理邺县,如今我懂得了,希望能得到官印,从新治理邺县。如果治理不好,请求受到斧砍的刑罚。”魏文侯不忍心拒绝他又把官印给了他。西门豹因此而向人民加重赋税,急忙侍奉左右之人。过了一年,上级又计算邺县的经济情况,魏文侯亲自迎接西门豹回京并拜谢他。西门豹说:“往年我为君主治理邺县,而君主没收了我的官印;如今我为身边左右之人治理邺县,而君主却拜谢我。我不能治理邺县了。”随后交还官印而要离开。魏文侯不接受官印,说:“我过去不知道先生,如今知道了。希望先生努力为我治理邺县。”随后没有收下西门豹的官印。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节“管理方法要以法律为主”的说明而举的例子,也就是说,西门豹是依靠贿赂才获得君主的拜谢和喜欢的,他过去简慢地对待左右,一是自己身边左右之人,二是魏文侯身边左右之人,这些人受到简慢,于是便恶意中伤西门豹。尽管西门豹善待百姓,也是为了魏文侯着想,因为人民受到善待,则会感激国家领导人。而加重人民百姓的赋税,民众则会误解国家领导人。由此看来,这个魏文侯真是一个糊涂透顶的人。所以韩非认为官吏的任用管理办法一定要用法律来衡量。

    【原文】齐有狗盗之子与刖危子戏而相夸。盗子曰:“吾父之裘独有尾。”危子曰:“吾父独冬不失裤。”

    【译文】齐国有个狗盗的孩子和刖跪的孩子一起玩耍而互相夸耀。狗盗的孩子说:“我父亲的皮裘衣服上独有尾毛。”刖跪的孩子说:“我父亲在冬天独独不脱裤子。”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节“管理方法要以法律为主”的说明而举的例子,狗盗之子与刖危之子戏而相夸,就象很多领导人自夸有法律法规一样,其实他们的法律法规都是抄袭来的,不实用的,甚至是没有用的。确实,在那个时代,法律法规都不健全,尤其是在官吏的任免问题上。狗盗的裘衣是偷来的,根本不可能光明正大地穿出来;某些领导人对官吏的任免同样也不能光明正大。被砍掉脚的人其裤子也是不健全的,所以冬天他用不着脱裤子;某些领导人对官吏的任免同样也是这样没有使用法律法规。所以才有钜和孱,才有西门豹这些人的事情。这也就说明,要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律法规,才能在官吏任免的问题上符合需要。

    【原文】子绰曰:“人莫能左画方而右画圆也。以肉去蚁,蚁愈多;以鱼驱蝇,蝇愈至。”

    【译文】子绰说:“人不能同时用左手画方,右手画圆。用肉去驱除蚂蚁,蚂蚁会更多;用鱼去赶走苍蝇,苍蝇越要来。”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节“管理方法要以法律为主”的说明而举的例子,人既然不能同时用左手画方,右手画圆,那么法律也是这样,既不能同时惩罚一个人,也不能同时同情赦免一个人。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与团结的,谁破坏了社会的稳定与团结,谁就要受到惩罚。所以,用无视法律、用破坏法律的办法利用法律去惩罚坏人,那么坏人就会越来越多;就象用肉去驱除蚂蚁,用鱼去赶走苍蝇一样。为什么会这样呢?执法的人如果无视法律、破坏法律,那么所有的人都会仿而效之,都会抱着侥幸心理去触犯法律,希望法律也会无视自己。

    【原文】桓公谓管仲曰:“官少而索者众,寡人忧之。”管仲曰:“君无听左右之谓请,因能而受禄,录功而与官,则莫敢索官。君何患焉?”

    【译文】齐桓公对管仲说:“官职少而求取官职的人多,我对此很担忧。”管仲说:“您不要听从身边左右亲信的请求,要根据才能来授予俸禄,记录功劳多少来授予官职,那么谁都不敢索要官职了。君主还担忧什么呢?”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节“管理方法要以法律为主”的说明而举的例子,正因为对官吏的管理方法没有以法律为主,所以才有了齐桓公的担忧。其实,人事任免问题自古以来都是令所有领导人头痛的问题,所以周以后才有了推举制度,唐以后才有了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就是用法律方式规定了对所有人员的考核,没有起码的文化知识是不能参加任何方式的科考的,这样也就确保了官吏的任免不论怎样都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这种方式使官僚阶层的整体素质都有一定的提高。因此可以想象,韩非所追求的“管理方法要以法律为主”的理想,就是“科举制度”。

    【原文】韩宣子曰:“吾马菽粟多矣,甚臞1,何也?寡人患之。”周市对曰:“使驺2尽粟以食,虽无肥,不可得也。名为多与之,其实少,虽无臞,亦不可得也。主不审其情实,坐而患之,马犹不肥也。”

    【注释】1.臞:(qú屈)《尔雅•释言》:“臞,瘠也。”《韩非子•喻老》:“未知胜负,故臞。”《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子何臞也?”《史记•司马相如传》:“形容甚臞。”《说文》:“臞,少肉也。从肉,瞿声。字亦作癯。”这里用为消瘦之意。

    2.驺:(zōu邹)古牧猎官或驾车马的小吏。《诗•召南•驺虞》:“于嗟乎驺虞。”《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孟氏之御驺。”《礼记•月令》:“命仆及七驺咸驾。”《韩非子•说林下》:“有欲以御见荆王者,众驺妒之。”《说文》:“驺,厩御也。”《汉书•惠帝纪》:“武士驺比外郎。”

    【译文】韩宣子说:“我的马有很多豆类谷物饲料,但仍然很瘦,为什么呢?我很担忧。”周市回答说:“让马夫把所有的饲料都拿来给马吃,就是不要它肥,也不可能不肥。名义上给了马很多饲料,其实马吃得很少,即使不要它消瘦,也是不可能不瘦的。主上不去考察它的实际情况,坐在这里发愁,马还是不会肥的。”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节“管理方法要以法律为主”的说明而举的例子,养马,也要有管理方法,而这些管理方法也要以法律为主,也就是说,管理方法不能有随意性,要用法律来固定。否则,只有坐在那里发愁担忧了。

    【原文】桓公问置吏于管仲,管仲曰:“辩察于辞,清洁于货,习人情,夷吾不如弦商,请立以为大理。登降肃让,以明礼待宾,臣不如隰朋,请立以为大行。垦草仞邑,辟地生粟,臣不如宁武,请以为大田。三军既成陈,使士视死如归,臣不如公子成父,请以为大司马。犯颜极谏,臣不如东郭牙,请立以为谏臣。治齐,此五子足矣;将欲霸王,夷吾在此。”

    【译文】齐桓公向管仲询问怎样安置官吏的事,管仲说:“对他们的辩解辩证要明察他们的言辞,对财物贿赂廉洁不贪,能调节人情世故,我夷吾不如弦商,请安排他当司法大臣。登阶下阶严肃礼让,用明确的行为规范对待宾客,我不如隰朋,请安排他当外交大臣。垦荒除草创建城邑,开辟耕地生产粮食,我不如宁武,请安排他当农业大臣。三军已经排成阵势,使士兵能够视死如归,我不如公子成父,请安排他当国防大臣。冒犯君主脸色极力劝谏君主,我不如东郭牙,请安排他当参议大臣。治理齐国,有这五位先生足够了;如果想要称霸称王,有我管夷吾在这里。”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节“管理方法要以法律为主”的说明而举的例子,本节在“经”上没有用上。本节所述,就是根据才能来任免官吏,而不是根据亲情、交情、友情来任免官吏。亲情、交情、友情要不要?当然要,只是在公事上不能讲这些,这些情只能在私下里去论。而在公事上,就只讲公事。

    【原文】孟献伯相晋,堂下生藿藜,门外长荆棘,食不二味,坐不重席,晋无衣帛之妾,居不粟马,出不从车。叔向闻之,以告苗贲皇。贲皇非之曰:“是出主之爵禄以附下也。”

    【译文】孟献伯当了晋国的相国,厅堂前长满藿草藜草等野草,门外生长着荆棘,他吃饭不吃两种食物,坐时不垫两层席子,在家里没有穿丝织品的姬妾,住在家中不用谷物喂马,外出时没有副车跟着。叔向听说了这些事,就告诉了苗贲皇。苗贲皇非议说:“这是抛开君主的爵位俸禄来亲附下人。”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节“努力去追求这种生活方式”的说明而举的例子,孟献伯的这种生活方式在韩非看来显然就是不对的了。一个人当了大官,可生活得还象平民百姓,他只是想借此说明他象平民百姓一样艰苦朴素,可这种生活方式却失去了对人民的激励作用。既然当了大官还是这样贫穷艰苦,那么谁还愿意当官呢?谁都不当官了,这个社会又让谁来管理呢?在韩非看来,官职越大,生活方式就应该越奢侈,那么这种奢侈的生活方式就会激励人们去建功立业,去追求更好的生活方式。人们的生活才藉此而有奋斗的目标,人们都朝这个目标追求,社会才能安定和谐。人生如果失去了目标,那么人们就会不思上进,就会懒惰,就会茫然,那么整个社会就会越来越混乱。春秋战国时期不象现在,人们是重农重官而轻商,现代人是重商而轻农轻官,因为经商可以赚钱,赚了钱就可以过上奢侈的生活。所以,不论重什么轻什么,人生都有目标可以追求。如果人生真失去了目标,确实会使社会混乱的。而且,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奢侈的消费,那么这个社会的经济也就不会发展发达。所以,让人们有目标可以追求,是领导、管理社会的统治者的责任。所以,孟献伯的这些行为,这种生活方式肯定是错误的。

    【原文】一曰:孟献伯拜上卿,叔向往贺,门有御,马不食禾。向曰:“子无二马二舆,何也?”献伯曰:“吾观国人尚有饥色,是以不秣马;班白者多以徒行,故不二舆。”向曰:“吾始贺子之拜卿,今贺子之俭也。”向出,语苗贲皇曰:“助吾贺献伯之俭也。”苗子曰:“何贺焉?夫爵禄旗章,所以异功伐别贤不肖也。故晋国之法,上大夫二舆二乘,中大夫二舆一乘,下大夫专乘,此明等级也。且夫卿必有军事,是故循车马,比卒乘,以备戎事。有难则以备不虞,平夷则以给朝事。今乱晋国之政,乏不虞之备,以成节,以絜私名,献伯之俭也可与?又何贺?”

    【译文】另一种说法:孟献伯被任命为上卿,叔向前去祝贺,看见大门口有人喂马,马不吃谷子。叔向说:“先生没有副马副车,为什么呢?”孟献伯说:“我看见国内民众还有饥饿的脸色,因此不用谷物喂马;头发花白的老人多半靠徒步行走,所以不配备两部车。”叔向说:“我来时是祝贺您被任命为上卿,如今要祝贺您的节俭了。”叔向出去后,告诉苗贲皇说:“帮我去祝贺孟献伯的节俭。”苗先生说:“为什么要祝贺他的节俭呢?那爵位俸禄旌旗奖章,是用来区别功劳大小贤能与不肖的。所以晋国的法律规定,上大夫配备两车两马,中大夫配备两马一车,下大夫配备正车一辆,这是明确等级。况且那当上卿相的一定要掌管军事,所以要修整车马,和同好步兵战车,用来防备战争之事。国家有灾难战乱时用它们来预防意外,国家太平时就用来上朝办事。如今他扰乱了晋国的政治措施,缺乏了对意外的防备,用这种方法来成全自己的节操,来获得清廉的私名,孟献伯的这种节俭能行么?又有什么值得庆贺的呢?”

    【说明】本节与上节基本一样,所论述的仍是等级差别问题,正因为有了等级差别,才会让人们有更多的追求;如果人们都是相同等级,那就会让人们失去追求的目标与动力,那么社会也就不会发展发达了。

    【原文】管仲相齐,曰:“臣贵矣,然而臣贫。”桓公曰:“使子有三归1之家。”曰:“臣富矣,然而臣卑。”桓公使立于高、国之上。曰:“臣尊矣,然而臣疏。”乃立为仲父。孔子闻而非之曰:“泰侈逼上。”

    【注释】1.归:《诗•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邶风•式微》:“式微式微!胡不归?”《诗•齐风•南山》:“鲁道有荡,齐子由归。”《诗•豳风•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论语•八佾》:“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礼记•礼运》:“女有归。”《公羊传•隐公二年》:“妇人谓嫁曰归。”《说文》:“归,女嫁也。”本义为女子出嫁之意。这里是说管仲娶了三姓的女子。

    2.逼:(bī荸)《国语•郑语》:“不可偪也。”《淮南子•兵略》:“是故入小而不偪。”《小尔雅•广诂》:“逼,近也。”《说文新附》:“逼,近也。”《资治通鉴》:“秦兵逼淝水而陈。”这里用为接近、靠近之意。

    【译文】管仲做了齐国的相国,说:“我的职位高贵了,然而我还是贫穷的。”齐桓公说:“我让先生拥有三个妻子的家庭。”管仲说:“我富裕了,然而我的地位还是低。”齐桓公就让他位于高氏、国氏两大贵族之上。管仲说:“我地位尊贵了,然而我与君主的关系还疏远。”于是齐桓公立他为仲父。孔子听说后非议说:“管仲的奢侈放纵靠近了君主。”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节“努力去追求这种生活方式”的说明而举的例子,韩非举的这个例子,颇有商榷之处。首先,管仲为了个人利益,从表面上看,确实靠近了齐桓公,影响了国家利益。一个做臣子的,不应该这样要求。但我们要看历史背景。管仲原来是齐国公子纠的家臣,公子小白与公子纠争夺君位,小白取胜,杀死了哥哥公子纠。管仲在战斗中用箭射伤了小白因而逃到鲁国,被鲁国君主捕获,准备杀死他,以讨好齐桓公小白,齐桓公小白的大臣隰朋认识管仲,认为他是个人材,就向齐桓公尽力推荐管仲。后齐桓公派人到鲁国索要管仲,借口要亲自处罚管仲,将管仲捆绑运到齐国。齐桓公就立即拜管仲为相国,管仲答应做相国后,就提出这些要求。管仲从一个俘虏一跃而当了相国,他深知,仅是相国的地位是不能服众的,人们会从心里不服从他。他之所以提出这些要求,就是想要人们明白,齐桓公是如何器重他,这样的要求齐桓公都能答应,那么他在处理政事上齐桓公也能帮助他。事实果然是这样,管仲独掌大权后,齐桓公大部分时间就用到后宫,与妻妾们厮混,管仲得以独立掌权,并使齐国迅速富强起来,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个诸侯霸主。所以,从根本上说,管仲并没有因为个人利益而侵犯国家利益,侵犯君主利益。在《论语•宪问》中,有两段提到管仲: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於沟渎,而莫之知也!”这意思是说,子路说:“齐桓公杀了他哥哥公子纠,公子纠的家臣召忽因此自杀以殉主,公子纠的另一个家臣管仲没有跟着去死。”然后又接着说:“这不算是仁吧?”孔子说:“齐桓公多次召集诸侯共商会盟,不使用武力,这都是管仲的力量。这就是仁,这就是仁啊。”子贡说:“恐怕管仲不是个仁人吧?齐桓公杀了他哥哥公子纠,管仲不死,而去为相辅佐齐桓公。”孔子说:“管仲为相去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匡正拯救了天下,人民百姓到今天都还享受到他的好处。如果不是管仲,我们都成了披着头发,衣襟向左开的野蛮人了。难道要他象普通老百姓一样守着小信小节,自杀于山沟里没有人知道吗?”这是子贡拿个人的人格来评价管仲,说管仲不仁不义。作为一个家臣,主人死了,就应该自杀殉主,而不能苟且偷生,投降于主人的仇人,贪图富贵做宰相。但子贡没有弄清楚事实真相,公子纠对管仲并不好,不听管仲的意见。如果公子纠能虚心一点,听从了管仲的意见,那么齐国也就是公子纠的了,根本轮不到齐桓公小白。公子纠不以管仲为国士,那么管仲也没有必要为公子纠死,这不能拿一般老百姓的观念来责备管仲。而且管仲并不是仅仅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才苟全性命,他所学的知识要求他要为更多的人民着想。所以孔子说管仲为相辅助齐桓公称霸诸侯、匡正天下,是他所学的知识对人民的最好贡献。如果没有管仲的知识以及他为人民着想的仁慈之心,那诸侯争霸就会更凶,整个社会就会更乱,人民生活就会更苦,以至会恢复到野蛮人的地步。所以,判断、评价一个人仁与不仁,不能仅凭他的某些个人作为,而要看他对社会、对人民方面的大的贡献。如果管仲象召忽那样自杀殉主,齐桓公就不能成就霸业,历史也将会重写了。从《论语》中孔子对管仲的评价来看,孔子是很推崇管仲的,所以这里韩非所记录的孔子非议是否真实,姑且存疑。

    【原文】一曰:管仲父出,朱盖青衣,置鼓而归,庭有陈鼎,家有三归。孔子曰:“良大夫也,其侈逼上。”

    【译文】另一种说法:管仲父外出时,坐朱红车盖的车穿青色礼服,下朝时设置锣鼓开道回家,家里院子中摆放陈列的鼎,家里还有三个妻子。孔子说:“这是个良好的大夫,他的奢侈快要赶上君主了。”

    【说明】这则故事与上节相比,倒还有一定的真实性,孔子之说仍存疑。但韩非举的这两个例子都不太对,还不如“孔子谓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季氏的生活方式才是真正侵犯了国家利益。

    【原文】孙叔敖相楚,栈车牝马,粝饼菜羹,枯鱼之膳,冬羔裘,夏葛衣,面有饥色。“则良大夫也,其俭逼下。”

    【译文】孙叔敖担任了楚国的令尹(相当于相国),乘坐的是那种低贱的交通车而驾车的是小母马,吃的是粗糙的面饼和蔬菜汤,以及干鱼之类,冬天穿小羊皮的皮袄,夏天穿葛麻布做的衣服,脸上是受饥挨饿的脸色。有人说:“这是个良好的大夫,他的节俭靠近下民百姓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节“努力去追求这种生活方式”的说明而举的例子,孙叔敖的这种节俭的生活方式,的确是不能激励人们奋发向上。当了总理还是这样贫穷,有什么意思呢?人人都不想去当官,那么谁来担负起领导和管理社会的责任呢?所以,当了官,尤其是当了大官,就不能太过于俭朴。

    【原文】阳虎去齐走赵,简主问曰:“吾闻子善树人。”虎曰:“臣居鲁,树三人,皆为令尹;及虎抵罪于鲁,皆搜索于虎也。臣居齐,荐三人,一人得近王,一人为县令,一人为候吏;及臣得罪,近王者不见臣,县令者迎臣执缚,候吏者追臣至境上,不及而止。虎不善树人。”主俯而笑曰:“树橘柚者,食之则甘,嗅之则香;树枳棘者,成而刺人。故君子慎所树。”

    【译文】阳虎离开齐国逃跑到赵国,赵简主问他说:“我听说先生善于培植人材。”阳虎说:“我在鲁国时,培植了三个人,他们都当上了县令;等到我阳虎在鲁国被判了罪,他们都来搜捕我。我在齐国时,推荐了三个人,一个人能接近齐王,一个人当了县令,一个人当了防守边疆的官吏;等到我在齐国被判了罪,接近齐王的那个人回避我,当县令的那个人要找我准备抓住我把我捆绑起来,防守边疆的那个人追我一直追到边疆上,没有追上才罢休。因此说我阳虎不善于培植人材。”赵简主低下头笑着说:“培植橘树和柚树,吃它们的果实时很甘甜,闻气味时很香;培植枳树和酸枣树的,树长成后反而会剌人。所以君子要谨慎地培植人材。”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节“努力去追求这种生活方式”的说明而举的例子,阳虎原是鲁国季孙氏的家臣,季孙氏篡夺了鲁国的大权,阳虎仿效主子的行为方式,也篡夺了季孙氏的大权,这就是孔子所说的“陪臣掌国”。既然当头的可以任意破坏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那么部下也会仿而效之,任意破坏当头的行为规范。事情就是这样连锁反应发展的。所以黑社会不能长期生存的根本原因就是这样。也就是说,一个人想追求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跟着他的人也会想要追求这种生活方式。如果这种生活方式是用不正当的手段达到的,那么跟着他的人也会用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也就是我们现代反腐败越反越多的原因。上级腐败了,而想要下级不腐败,可能吗?“上梁不正下梁歪”,事情就是这样简单。所以,韩非认为,要用法律来规定等级差别,使人们安心地处在等级差别的生活方式上。

    【原文】中牟无令。晋平公问赵武曰:“中牟,吾国之股肱,邯郸之肩髀。寡人欲得其良令也,谁使而可?”武曰:“刑伯子可。”公曰:“非子之仇也?”曰:“私仇不入公门。”公又问曰:“中府之令,谁使而可?”曰:“臣子可。”故曰:“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赵武所荐四十六人,及武死,各就宾位,其无私德若此也。

    【译文】中牟没有县令。晋平公问赵武说:“中牟县,是我国的大腿和胳膊,又象是邯郸城的肩胛骨和胯骨。我想找一个很好的县令,谁去才好呢?”赵武说:“邢伯子可以。”晋平公说:“他不是先生的仇人吗?”赵武说:“私人的仇怨我不把它带到公事中来。”晋平公又问他说:“宫中内府的官员,派谁才好呢?”赵武说:“我的儿子可以。”所以有人说:“推荐外人时不回避仇人,推荐自己人时不回避儿子。”赵武所推荐的四十六人,等到赵武死后,来吊唁时都到宾客座位上就坐,他这样没有私人恩德就是如此。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节“努力去追求这种生活方式”的说明而举的例子,这个例子也就是说明赵武的贤良,“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这是阳虎所办不到的。象阳虎这样的小人,他所要推荐的人,一定是要符合他心意的人,谁不符合他的心意,谁就不是好人,再能干的人,只要不符合他的心意,他绝对不会推荐。

    【原文】平公问叔向曰:“群臣孰贤?”曰:“赵武。”公曰:“子党于师人。”“武立如不胜衣,言如不出口,然所举士也数十人,皆得其意,而公家甚赖之。及武子之生也不利于家,死不托于孤,臣敢以为贤也。”

    【译文】晋平公问叔向说:“群臣中有谁贤能?”叔向说:“赵武贤能。”晋平公说:“先生结党于师生关系。”叔向说:“赵武站立时好象体力衰弱得承受不了衣服的重量,说话时好象笨拙得说不出话,然而他所推荐的人也有几十个,都能达到推荐时的意图,而国家非常得力于他们。等到赵武的儿子出生后他也不为家庭谋取私利,他死后又不把儿子托付给朝廷,我敢认为他是贤能的。”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节“努力去追求这种生活方式”的说明而举的例子,这还是在彰显赵武的贤能是阳虎所不能相比的。

    【原文】解狐荐其仇于简主以为相。其仇以为且幸释己也,乃因往拜谢。狐乃引弓送而射之,曰:“夫荐汝,公也,以汝能当之也。夫仇汝,吾私怨也,不以私怨汝之故拥汝于吾君。”故私怨不入公门。

    【译文】解狐把自己的仇人推荐给赵简主让他去做相室。他的仇人以为解狐会解除对自己的仇怨了,于是就前去解家拜谢。解狐竟然拉开弓箭送他走而射他,说:“我推荐你,是为了公家,是因为你能担当这个责任。仇恨你,是我的私怨,我不会因为私下怨恨你的缘故而在我的君主那里埋没你。”所以私人恩怨是不能带入公门中的。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节“努力去追求这种生活方式”的说明而举的例子,这是在说明解狐的无私是阳虎所不能做到的。

    【原文】一曰:狐举邢伯柳为上党守,柳往谢之,曰:“子释罪,敢不再拜?”曰:“举子,公也;怨子,私也。子往矣。怨子如初也。”

    【译文】另一种说法:解狐推荐邢伯柳做上党郡的太守,邢伯柳前去解家拜谢,说:“先生不再怪罪,我敢不来拜谢吗?”解狐说:“我推荐先生,是公事;我怨恨先生,是私事。先生走吧。我还是象当初一样怨恨你。”

    【说明】本节与上节基本一样,想说明的是解狐的无私,不记私人恩怨。而阳虎则是把私人恩怨牢记在心。

    【原文】郑县人卖豚,人问其价。曰:“道远日暮,安暇语汝。”

    【译文】郑县有个人卖小猪,别人问他小猪的价钱。他说:“道路又远天色又晚了,我哪里有空告诉你价钱。”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节“努力去追求这种生活方式”的说明而举的例子,这个例子在“经”上没有使用,这个郑县人由于赶路,完全忘记了自己本来是要干什么的。

    【原文】范文子喜直言,武子击之以杖:“夫直议者不为人所容,无所容则危身。非徒危身,又将危父。”

    【译文】范文子喜欢说直话,他的父亲范武子用手杖打他说:“那说直话的人不能被别人容忍,不能被别人容忍那就会危害自身。而且不仅危害自身,还将会危害父亲。”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节“首要之事就是增强自己的实力”的说明而举的例子,皇家实力弱,那么就忌讳说直话,谋取私利的行为占优势,那么就会少去为公家建功立业。范文子敢于说直话,那么他就能去为公家建功立业;范武子不愿说直话,他就是多为自己考虑,那么他就不会去为公家建功立业。这是因为谋取私利、明哲保身的欲望阻止了他,所以他就不会去为公家建功立业。

    【原文】子产者,子国之子也。子产忠于郑君,子国谯怒之曰:“夫介异于人臣,而独于主。主贤明,能听汝;不明,将不汝听。听与不听,未可必知,而汝已离于群臣。离于群臣,则必危汝身矣。非徒危己也,又且危父也。”

    【译文】子产,是子国的儿子。子产忠于郑国君主,父亲子国就发怒责备他说:“你卓然独特不同于群臣,而独自忠于君主。君主贤能英明,就能够听你的;君主不贤明,将不听从你。是听从你还是不听从你,还不可能知道,而你已经脱离了群臣。脱离了群臣,那么就一定会危害你本身。不但危害你本身,还可能危害你父亲。”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节“首要之事就是增强自己的实力”的说明而举的例子,这个子国和范武子是一样的人,只是在考虑自己的个人利益,所以他们都是不会去为公家建功立业的人。

    【原文】梁车新为邺令,其姊往看之,暮而后,门闭,因逾郭而入。车遂刖其足。赵成侯以为不慈,夺之玺而免之令。

    【译文】梁车新任邺县县令,他的姐姐去看望他,天黑后才来到邺县,这时县城大门关了,她因而翻墙进城。梁车随后依法处于她砍脚的刑罚。赵成侯认为梁车不仁慈,就没收了官印而且免去了他的县令之职。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节“首要之事就是增强自己的实力”的说明而举的例子,梁车是公正执法,并不是因为姐姐就可以翻越城墙,就可以不处罚。如果不处罚姐姐,那么其他亲戚呢?其他朋友呢?都可以任意翻越城墙不处罚了?都可以任意破坏法规不处罚了?而赵成侯居然认为梁车不仁慈,认为是自己的亲戚就可以网开一面,这难道就是强国方略吗?赵成侯完全可以对梁车大加赞扬,然后送他一些慰问金,以示梁车公正执法,以警他人。这才是强国方略。

    【原文】管仲束缚,自鲁之齐,道而饥渴,过绮乌封人而乞食。乌封人跪而食之,甚敬。封人因窃谓仲曰:“适幸,及齐不死而用齐,将何报我?”曰:“如子之言,我且贤之用,能之使,劳之论。我何以报子?”封人怨之。

    【译文】管仲被捆绑着,从鲁国到齐国县,在路上又饥又渴,经过绮乌封人的时候向他乞讨东西吃。绮乌封人跪着给管仲喂食,很是敬重管仲。封人趁机偷偷告诉管仲说:“如果您能幸免于难,到齐国后不死而且能在齐国执政,您准备怎样报答我?”管仲说:“如果真象先生说的那样,我将任用贤能的人,使用有能力的人,选用有功劳的人。我根据什么来报答先生?”封人因此而怨恨管仲。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节“首要之事就是增强自己的实力”的说明而举的例子,管仲不愧是一个公正无私的人,在那种情形下,依然不卑不亢,不为私恩所动,真让人钦佩。正是这样一个管仲,才能让齐国成为春秋时期的一代霸主。所以,任何君主要想增强自己的实力,首要之事就是要选用公正无私的人。如果选用了为自己谋取私利的部下,那么他的国家永远不可能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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