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韩非子•难一第三十六

类别:子部 作者:韩非子 书名:韩非子

    【原文】晋文公将与楚人战,召舅犯问之,曰:“吾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舅犯曰:“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文公辞舅犯,因召雍季而问之,曰:“我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雍季对曰:“焚林而田1,偷2取多兽,后必无兽;以诈遇民,偷取一时,后必无复。”文公曰:“善。”辞雍季,以舅犯之谋与楚人战以败之。归而行爵,先雍季而后舅犯。群臣曰:“城濮之事,舅犯谋也。夫用其言而后其身,可乎?”文公曰:“此非君所知也。夫舅犯言,一时之权也;雍季言,万世之利也。”仲尼闻之,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时之权,又知万世之利。”

    【注释】1.田:古同“畋”。《书•无逸》:“不敢盘于游田。”《诗•郑风•大叔于田》:“叔于田。”《左传•宣公二年》:“宣子田于首山。”《左传•庄公八年》:“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见丘。”《淮南子•本纪》:“焚林而田,竭泽而渔。”这里用为打猎之意。

    2.偷:《国语•晋语一》:“其下偷以幸。”《礼记•表记》:“安肆曰偷。”《说文》:“偷,苟且也。”这里用为苟且、马虎之意。

    【译文】晋文公将要与楚国人打仗,就召来舅犯询问这件事,说:“我将要与楚国人打仗,他们人多我们人少,对此该怎么办?”舅犯说:“我听说,多礼的君子,不厌倦追求忠诚和信用;作战时不厌倦欺骗和诈伪。您就用欺诈的手段好了。”文公辞退了舅犯,因而召唤雍季来询问,说:“我将要与楚国人打仗,他们人多我们人少,对此该怎么办?”雍季回答说:“烧毁树林来打猎,苟且可以获得较多的野兽,但以后就没有野兽了;用欺诈的手段来对待民众,苟且可以骗得一时,但以后就再难重复了。”晋文公说:“说得好。”于是辞退雍季,用舅犯的计谋和楚国人交战而打败了他们。回来后按功行赏,首先奖赏雍季而后才奖赏舅犯。群臣说:“城濮的战事,是舅犯的计谋。采用了他的建议而最后才奖赏他,合适吗?”晋文公说:“这不是你们所能懂得的。那舅犯的建议,是暂时的权宜之计;而雍季的建议,是有利于长期发展的。”孔子听说了,说:“晋文公称霸天下,是理所当然的!既懂得暂时的权变,也懂得长远利益。”

    【说明】“难”,读烂(nàn),《吕氏春秋•乐成》:“令将军视之,书尽难攻中山之事也。”高诱注:“难,说。”《史记•五帝本纪》:“死生之说,存亡之难。”司马贞索隐:“难,犹说也。”这里用为论说、争辩之意。所谓的论说、争辩,就是韩非子对某一件事,或某人的言行提出与当时流行的看法很不一致的意见,它不但充分体现了当时百家争鸣的学术气氛,而且能很大地增进读者的思辨能力。本节举出舅犯、雍季两人的计策,并说明晋文公听从了舅犯的计谋但却表彰了雍季,最后还举出孔子的评语,那么到底谁才是正确的呢?韩非将在后面逐一分析。

    【原文】或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凡对问者,有因问小大缓急而对也。

    所问高大,而对以卑狭,则明主弗受也。今文公问“以少遇众”,而对曰“后必无复”,此非所以应也。且文公不知一时之权,又不知万世之利。战而胜,则国安而身定,兵强而威立,虽有后复,莫大于此,万世之利奚患不至?战而不胜,则国亡兵弱,身死名息,拔拂今日之死不及,安暇待万世之利?待万世之利,在今日之胜;今日之胜,在诈于敌;诈敌,万世之利而已。故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且文公不知舅犯之言。舅犯所谓“不厌诈伪”者,不谓诈其民,谓诈其敌也。敌者,所伐之国也,后虽无复,何伤哉?文公之所以先雍季者,以其功耶?则所以胜楚破军者,舅犯之谋也;以其善言耶?则雍季乃道其“后之无复”也,此未有善言也。舅犯则以兼之矣。舅犯曰“繁礼君子,不厌忠信”者:忠,所以爱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夫既以爱而不欺矣,言孰善于此?然必曰“出于诈伪”者,军旅之计也。舅犯前有善言,后有战胜,故舅犯有二功而后论,雍季无一焉而先赏。“文公之霸,不亦宜乎?”仲尼不知善赏也。

    【译文】有人说:雍季的回答,没有针对晋文公的询问。凡是回答问题,关键在于根据所问问题的大小缓急来回答。

    如果所问的问题高尚弘大,而回答以卑下狭隘,那么明白的君主是不会接受的。如今晋文公问“以少数来对付多数”,而雍季却回答说“以后就再难重复了”,这并不是正确的回答。况且晋文公既不懂一时的权宜之计,也不懂得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战争而取得胜利,那么国家安定而君主地位也稳定,兵力强大而威势也就能树立,虽然后世有反复,也不会比这次战争大,长远的利益还怕不来到吗?进行战争而不能取胜,那么国家就会灭亡兵力就会衰弱,君主就会身死名灭,想免除今日的死亡还来不及,哪有空闲去等待长远的利益?要想等待长远的利益,关键是取得今天的胜利;今天的胜利,则在于欺骗敌人;欺骗敌人,也就是长远的利益了。所以说:雍季的回答,没有针对晋文公的询问。再说晋文公也没有懂得舅犯的话。舅犯所谓“不嫌多欺骗诡诈”,并不是说要去欺骗自己的民众,而是说去欺骗敌人。敌人,是自己所要征伐的国家,以后虽然不能用这种方法获利,又有什么损害呢?晋文公之所以先奖赏雍季,是因为他有功劳吗?那么用来战胜打败楚军的,是舅犯的计谋;是因为他说了有用的好话吗?那么雍季说了一句“以后再不能用这种方法获利”,这并不是什么好话呀。舅犯倒已经兼有了功劳和很好的言论。舅犯说:“多礼的君子,不厌倦于追求忠诚和信用。”忠诚,是用来爱护自己部下的;信用,是用来不欺骗自己民众的。如果爱护了而不欺骗,还有什么言论比这更好的呢?但他一定要说“战胜敌人的办法要用欺骗”,那是军队打仗的计谋。舅犯在战前讲了有用的好话,后来又使战争取得胜利,所以舅犯有两个功劳但却被放在后面加以评定奖赏,雍季没有一样功劳却先受到奖赏。“晋文公称霸天下,不也是应该的吗?”孔子说这话是不懂得正确的奖赏啊。

    【说明】本节是对上个故事的评议,到底谁正确?雍季正确吗?雍季说:“烧毁树林来打猎,苟且可以获得较多的野兽,但以后就没有野兽了;用欺诈的手段来对待民众,苟且可以骗得一时,但以后就再难重复了。”可晋文公是问“我将要与楚国人打仗,他们人多我们人少,对此该怎么办?”雍季直接回答问题也就是了,讲什么毁林打猎,讲什么欺骗民众呢?与敌人打仗,欺骗敌人,这是战术问题,用计问题,战争的目的就是打败对方,消灭对方,既然都要消灭,还怕欺骗吗?面对敌强我弱的局面,不使用计谋能取胜吗?晋文公正确吗?也不正确,虽然他也认识到舅犯的正确,但他却要用忠厚笃实来装点门面,是个十足的伪君子。舅犯正确吗?舅犯说:“我听说,多礼的君子,不厌倦追求忠诚和信用;作战时不厌倦欺骗和诈伪。您就用欺诈的手段好了。”舅犯这话只是说得太白了点,如果婉转地使用术语说出来,那么谁都没有话说了。孔子正确吗?按韩非的理解,孔子不正确!其实仔细研究孔子的话,很正确。孔子说晋文公称霸天下,正是因为孔子知道晋文公是个伪善的人,如果孔子真心称赞晋文公,就会说他“称王天下”了。称王与称霸是两个绝不相同的概念,伪善的人只能称霸而不能称王于天下。

    【原文】历山之农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畎1亩正。河滨之渔者争坻2,舜往渔焉,期年而让长。东夷之陶者器苦3窳4,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仲尼叹曰:“耕、渔与陶,非舜官也,而舜往为之者,所以救败5也。舜其信仁乎!乃躬藉处苦而民从之。故曰:圣人之德化乎!”

    【注释】1.畎:(quan犬)《孟子•告子下》:“舜发于畎亩之中。”《庄子•让王》:“ 居于畎亩之中。”《荀子•成相》:“举舜畎亩,任之天下,身休息。”这里用为田地、田间、田野之意。

    2.坻:(chí池)《诗•秦风•蒹葭》:“宛在水中坻。”《诗•小雅•甫田》:“曾孙之庾,如坻如京。”《尔雅》:“水中可居者曰洲,小洲曰渚,小渚曰沚,小沚曰坻。”《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得坻则止。”《说文》:“坻,小渚也。”这里用为水中的小洲或高地之意。

    3.苦:《战国策•秦策》:“不苦一民。”《韩非子•存韩》:“夫韩以秦为不义,而与秦兄弟共苦天下。”《韩非子•和氏》:“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列子•汤问》:“何苦而不平。”《史记•陈涉世家》:“天下苦秦久矣。”《汉书•谷永传》:“纳至忠甚苦。”这里用为使困苦、困于之意。

    4.窳:(yu雨)《荀子•议兵》:“械用兵革窳楛不便利者弱。”《韩非子•南面》:“是以愚赣窳墯之民,苦小费而忘大利也。”《新唐书》:“俗不偷薄,器不行窳。”元郝经《玄政议》:“天下一大器也,用之久,则必弊窳残缺。”这里用为败坏,腐败之意。

    5.败:《汉书》:“汉兴,改秦之败。”宋王安石《江上五首》之五:“补败今谁恤,趋生我自羞。”这里用为弊端、过失之意。

    【译文】历山一带的农民互相侵占田界,舜就到那里去耕种,一年后,田界就端正了。黄河边上的渔民互相争夺钓鱼的高地,舜就到那里去打渔,一年后人们都把高地让给年纪大的人。东方部落的制陶人苦于陶器不结实,舜就到那里去制陶,一年后陶器就牢固了。孔子叹息说:“耕田、打渔和制造陶器,都不是舜的职事,而舜去干这些事情,是为了纠正弊病。舜确实是诚信于仁爱!如此亲身来到艰苦之地而能让民众跟从他。所以说:圣人的规律可以教化人。”

    【说明】这个故事粗粗一看,没什么问题呀,舜就是圣人,教化民众,多么伟大,但事情的根本是什么呢?任何事情,我们都要探寻到根本,才能知道它的对与错。

    【原文】或问儒者曰:“方此时也,尧安在?”其人曰:“尧为天子。”“然则仲尼之圣尧奈何?圣人明察在上位,将使天下无奸也。今耕渔不争,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败也,则是尧有失也。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楚人有鬻1盾与矛者,誉之曰:‘盾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盾之说也。且舜救败,期年已一过,三年已三过。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赏罚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赏,弗中程者诛。’令朝至暮变,暮至朝变,日而海内毕矣,奚待期年?舜犹不以此说尧令从己,乃躬亲,不亦无术乎?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处势而骄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

    【注释】1.鬻:(yu育)《左传•昭公十四年》:“鲋也鬻狱。”《国语•齐语》:“市贱鬻贵。”《孟子•万章上》:“百里奚自鬻于秦牧养牲者五羊之皮。”《韩非子•难言》:“傅说转鬻;孙子膑脚于魏。”这里用为卖,出售之意。

    【译文】有人问儒家的学者说:“当这个时候,尧在哪里呢?”那学者说:“尧在做天子。”这人又问:“那么孔子认为尧很圣明又怎么解释呢?圣人处在君位上明察一切,就会使天下没有奸诈邪恶。如今耕地的打渔的都不互相争夺,陶器不粗劣,舜又何必用客观规律去教化?舜去纠正弊病,那就是尧有过失。认为舜很贤能,那么就要否认尧的明察;认为尧很圣明,那么就要否认舜的教化;不可以两者都加以肯定。楚国有个卖盾与矛的人,称赞他的盾说:‘我的盾这样坚固,没有什么东西能刺穿它。’又称赞他的矛说:‘我的矛这样锋利,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刺穿。’有人问:‘用先生的矛刺先生的盾,结果怎么样呢?’那人就不能回答了。那不可能被刺穿的盾和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刺穿的矛,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如今尧、舜不可以同时赞誉,就像矛和盾不可以同时被称赞一样。况且舜去纠正弊病,一年纠正一个错,三年纠正三个错。舜这样的人有限,舜的寿命有限,而天下的过错却没有尽头,以有限的去克服无限的,所能禁止的太少了。奖赏和惩罚能使天下人行为,命令说:‘符合法度的奖赏,不符合法度的诛杀。’命令早上传达傍晚人们的行为就会改变,命令傍晚传达到早上人们的行为就会改变,十天之内全国人民的行为就会改变,哪里要等一年呢?舜也不拿这种道理去劝说尧来使人们服从自己的法令,却亲自去操劳,不也是太没有手段了么?况且那种使自己受苦然后去感化民众的做法,就是尧舜也难以做到的;掌握了权势去纠正臣民过错的方法,是平庸的君主也容易做到的。要治理天下,放弃平庸的君主都容易做到的办法,而去遵守尧舜都难以做到的办法,这种人是不能为政的。”

    【说明】本节是对上个故事的评议,韩非认为,尧既然是圣人,就能治理天下,也就用不着舜去教化民众。舜去教化民众,说明舜就是圣人,那么尧必然就是无能之辈。韩非这种想法过于天真、幼稚、简单了,天下任何事都要有人去总领提纲,有人去具体办事。如果只有统治者一个人圣明,他再怎么能干,法律再怎么完善,都是不可能治理好一个国家的。实际上是,尧提出好的政策,舜忠实地去执行,这样才是合情合理的。我们现代国家、现代企业也是这样,总要有人想,有人做,不可能一个人又想又做。所以,尧、舜是可以同时被赞誉的,这与矛与盾的问题不一样。再一个问题,社会并不是靠法律、靠治理才成其为社会,能期望人人都懂法都守法吗?显然不能!关键问题是对民众的教化,教育与感化。不进行教育,民众就不可能懂法、守法;不懂得法律规定人们就会违法、犯法。所以教育是首当其冲的问题!因此,尧提出政策,舜去教化民众,难道不可以同时称赞他们两人吗?

    【原文】管仲有病,桓公往问之,曰:“仲父病,不幸卒于大命,将奚以告寡人?”管仲曰:“微君言,臣故将谒之。愿君去竖刁,除易牙,远卫公子开方。易牙为君主,惟人肉未尝,易牙烝其子首而进之。夫人唯情莫不爱其子,今弗爱其子,安能爱君?君妒而好内,竖刁自宫以治内。人情莫不爱其身,身且不爱,安能爱君?闻开方事君十五年,齐、卫之间不容数日行,弃其母,久宦不归。其母不爱,安能爱君?臣闻之:‘矜1伪不长,盖2虚不久。’愿君久去此三子者也。”管仲卒死,桓公弗行。及桓公死,虫出尸不葬。

    【注释】1.矜:《礼记•表礼》:“不矜而庄。”《公羊传•僖公九年》:“矜之者何?犹曰莫我若也。”《韩非子•说难》:“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韩非子•说疑》:“不敢矜其善。”《战国策•齐策》:“矜功不立。”《广雅》:“矜,大也。”这里用为自夸、自恃之意。

    2.盖:《左传•成公二年》:“所盖多矣。”《荀子•王制》:“我今将修饰之,拊循之,掩盖之。”《墨子•备穴》:“盆盖井口,毋令烟上泄。”《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所倾盖与车以见穷闾隘巷之士以十数,伉礼下布衣之士以百数矣。”《淮南子•说林》:“日月欲明,而浮云盖之。”《释名•释言语》:“盖,加也,加物上也。”这里用为遮蔽、掩盖之意。

    【译文】管仲生病了,齐桓公前去他家慰问,说:“仲父病了,假如因为寿数原因而不幸去世,将用什么来劝告我呢?”管仲说:“没有您的问话,我本来也要告诉您。希望您去掉竖刁,除去易牙,疏远卫国公子开方。易牙为您主管伙食,只有人肉您还没有尝过,易牙就把自己儿子的头蒸熟了进献给您。人的感情没有不爱自己儿子的,如今易牙不爱自己的儿子,怎么又会爱君主呢?您忌妒卿大夫而爱好内宫女色,竖刁就割掉自己的睾丸来管理后宫。人的本性没有不爱自己身体的,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怎么又会爱君主呢?开方公子侍奉君主您十五年,齐国、卫国之间要不了几天的行程,他却抛弃母亲,长期在外做官而不回家。他自己的母亲都不爱,又怎么会爱君主呢?我听说:‘自恃虚伪不长久,掩盖虚假不久长。’希望您去除这三个人。”管仲最后死了,齐桓公没按管仲的话去做。等到齐桓公死后,尸体上的蛆虫爬出门来也没有收葬。

    【说明】从这则故事来看,竖刁、易牙、开方这三个人很不好,所以管仲建议齐桓公除掉他们。那么,到底是他们不好,还是齐桓公不对,还是管仲不懂得统治术?我们接下来看韩非的评议。

    【原文】或曰:管仲所以见告桓公者,非有度者之言也。所以去竖刁、易牙者,以不爱其身,适君之欲也。曰:“不爱其身,安能爱君?”然则臣有尽死力以为其主者,管仲将弗用也。曰“不爱其死力,安能爱君?”是君去忠臣也。且以不爱其身度其不爱其君,是将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纠度其不死桓公也,是管仲亦在所去之域矣。明主之道不然,设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设民所恶以禁其奸,故为刑罚以威之。庆赏信而刑罚必,故君举功于臣而奸不用于上,虽有竖刁,其奈君何?且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君有道,则臣尽力而奸不生;无道,则臣上塞主明而下成私。管仲非明此度数于桓公也,使去竖刁,一竖刁又至,非绝奸之道也。且桓公所以身死虫流出尸不葬者,是臣重也。臣重之实,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则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

    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间,使善败不闻,祸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卑贱不待尊贵而进,大臣不因左右而见;百官修通,群臣辐凑;有赏者君见其功,有罚者君知其罪。见知不悖于前,赏罚不弊于后,安有不葬之患?管仲非明此言于桓公也,使去三子,故曰:管仲无度矣。

    【译文】有人说:管仲用来告诉齐桓公的,并不是懂法度的人所说的话。之所以要去除竖刁、易牙,是因为他们不爱自身,而去迎合君主的欲望。管仲说:“不爱自身,怎么会爱君主呢?”然而有臣下为君主拼死卖力的人,管仲也就不会任用了。管仲说:“不爱自己的生命和力气,又怎么会爱君主呢?”这是要君主去除忠臣啊。况且用不爱自身来推断其不爱君主,这就是用管仲不能为公子纠死来推断他不能为齐桓公而死,那么管仲也是在被除掉的范围里了。明白的君主的道路不是这样,是设置臣民的欲望的满足来争取他们为自己立功,所以有爵位俸禄来勉励;是设置臣民所厌恶的来禁止他们为非作歹,所以建立了刑罚来威慑人民。奖赏遵守信用而刑罚一定执行,所以君主能在臣子中选举有功劳的人而奸邪的人不会占据高位,虽然有竖刁这样的人,又能把君主怎么样呢?况且臣子拼死出力来与君主换取爵位俸禄,君主陈列爵位俸禄与臣下换取智慧和力气。君臣之间,不是父子那样的骨肉亲情,而是互相计算利益为出发点的。君主如果掌握正确的道路,那么臣下就会尽力而奸邪不会产生;君主如果没有掌握正确的道路,那么臣下就会对上堵塞君主的明察而在下面成就自己的私有。管仲并不是向齐桓公讲明这种统治方法,而是让齐桓公去掉竖刁,去除一个竖刁另一个竖刁又会出现,这不是消灭奸邪的道路。况且齐桓公之所以死后尸体上的蛆虫爬出门来而得不到埋葬,是因为臣子权势太重。臣下权势太重的结果,就会控制君主。有了控制君主的臣子,那么君主的命令就不能向下贯彻到底,群臣的情况也不会通报到君主。

    一个人的力量能够隔开君臣上下之间的联系,使君主听不到好坏,不知道祸福,所以君主才会有死了得不到安葬的祸患。明白的君主的道路是:一个人不兼任其它官职,一个官员不兼任其它事务;地位低下的人不必等待地位高贵的人来推荐,大臣不必依靠君主身边左右亲信来引见;百官整饬而互通,群臣就像车轮上的辐条聚集在车毂上那样归附君主;受到奖赏的人君主见得到他的功劳,受到惩罚的人君主知道他的罪过。见到知道不会违背于前者,奖赏惩罚不会蒙蔽于后者,怎么会有不被安葬的后患呢?管仲不是向齐桓公讲明这些道理,而是叫他去除这三人,所以说:管仲不懂得法度。

    【说明】按韩非的意见,是管仲不懂得法度,如果依法办事,那么竖刁等人也就不会靠近齐桓公了;奸邪的人不能靠近君主,那么君主就不会受影响,从而就能治理国家了。事情真的会这样吗?显然不会!因为再怎么依法办事,还得有执法的人,再怎么选拔官员,也没有办法用法度来衡量人的素质高低、智愚善恶贤能与不肖。所以,依法,以法,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关键问题是对人的教化,提高人的素质,使人们都懂得为人处事的道理,都懂得“仁义礼智信”的道理,才能使人们减少奸邪而正直公正地做人。如果人们的文化素质低,都不懂得遵守社会行为规范、都不懂得选择最佳行为方式,那么奸邪的行为必然很多,社会也就永远得不到安宁。所以孔子认为人们富裕以后的首要之事就是“教之”(《论语•子路》)。

    【原文】襄子围于晋阳中,出围,赏有功者五人,高赫为赏首。张孟谈曰:“晋阳之事,赫无大功,今为赏首,何也?”襄子曰:“晋阳之事,寡人国家危,社稷殆矣。吾群臣无有不骄侮之意者,惟赫子不失君臣之礼,是以先之。”仲尼闻之曰:“善赏哉!襄子赏一人而天下为人臣者莫敢失礼矣。”

    【译文】赵襄子被围困在晋阳城中,突围后,奖赏有功的人五个,高赫成为受赏的第一人。张孟谈说:“晋阳城的战事,高赫并没有大功,如今成为第一个受赏的人,为什么呢?”赵襄子说:“晋阳城的战事,我的国家危急,政权危险了。我的大臣们都有骄傲轻慢的意思,唯有赫先生没有丧失君臣之间的礼节,因此首先奖赏他。”孔子听到这件事后说:“善于奖赏啊!赵襄子奖赏一个人而天下做臣子的都不敢失礼了。”

    【说明】高赫无功却受到奖赏,赵襄子奖赏得对吗?孔子赞扬赵襄子善于奖赏,对不对呢?是有功重要还是有礼重要?这的确是个很大的问题。

    【原文】或曰:仲尼不知善赏矣。夫善赏罚者,百官不敢侵职,群臣不敢失礼。上设其法,而下无奸诈之心。如此,则可谓善赏罚矣。使襄子于晋阳也,令不行,禁不止,是襄子无国,晋阳无君也,尚谁与守哉?今襄子于晋阳也,知氏灌之,臼灶生龟,而民无反心,是君臣亲也。襄子有君臣亲之泽,操令行禁止之法,而犹有骄侮之臣,是襄子失罚也。为人臣者,乘1事而有功则赏。今赫仅不骄侮,而襄子赏之,是失赏也。明主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今襄子不诛骄侮之臣,而赏无功之赫,安在襄子之善赏也?故曰:仲尼不知善赏。

    【注释】1.乘:(shèng圣)《易•屯•六二》:“屯如,亶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周礼•天官•宰夫》:“乘其财用之出入。”郑玄注:“乘,犹计也。”这里用为计算、计划之意。

    【译文】有人说:孔子不懂得什么是奖赏啊。那善于赏罚的人,百官都不敢侵职权,群臣都不会丧失礼节。上级设置了他的法制,而下级就没有奸诈的心思。像这样,那么才可以称为是善于赏罚。假使赵襄子在晋阳城时,命令不能贯彻执行,禁令不起制约作用,就等于是赵襄子没有国家,晋阳城没有君主,赵襄子和谁一起守城呢?如今赵襄子在晋阳城时,智伯引晋水灌淹晋阳城,城中石臼和锅灶里都生出了乌龟,而民众没有反叛的心思,这是君臣相亲的表现。赵襄子有君臣相亲的恩泽,掌握令行禁止的法制,而且仍然有骄傲轻慢的臣子,这是赵襄子失去惩罚的表现。做臣子的,计算职事有功劳的就奖赏。如今高赫仅仅是不骄傲轻慢,而赵襄子就奖赏他,是错误的奖赏。明白的君主奖赏不授给无功的人,惩罚不加给无罪的人。如今赵襄子不惩罚骄傲轻慢的臣下,而奖赏没有功劳的高赫,怎么能说是赵襄子善于奖赏呢?所以说:孔子不知道什么是善于奖赏啊。

    【说明】韩非的这些说法又过于天真和简单了,赵襄子被智伯围困在晋阳城中,正是战乱时节,尽管有很好的法制,可确实难保人心浮动;因为法律再怎么严密,也不可能阻止人们的思想,也不可能阻止人们骄傲轻慢。如果仅因为人心浮动就加以惩罚,那么人心更会不稳。所以赵襄子在突围后首先表彰高赫,其目的就是树立一个很好的榜样,让人们藉以效仿。这种做法才是很明智的做法,时至今日,仍然是这样,我们会因为一个人的骄傲轻慢而惩罚他吗?所以,归根结底,这仍然是教化问题,赵襄子之奖赏高赫,就是一种教化方式。所以,统治者的统治方法不能仅是简单地赏功罚过,而是要进行各方面的教化。

    【原文】晋平公与群臣饮,饮酣,乃喟然叹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师旷侍坐于前,援琴撞之。公披衽而避,琴坏于壁。公曰:“太师谁撞?”师旷曰:“今者有小人言于侧者,故撞之。”公曰:“寡人也。”师旷曰:“哑!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请除之,公曰:“释之,以为寡人戒。”

    【译文】晋平公和群臣在一起喝酒,喝得畅快时,就感慨叹息说:“没有什么比做君主更快乐的了,只有君主的话是没有人敢违背的。”师旷在晋平公跟前陪坐,便拿起琴来扔他。晋平公撩开衣襟躲避,琴撞坏在墙上。晋平公说:“太师拿琴撞谁?”师旷说:“如今有个小人在旁边说话,所以我拿琴扔他。”晋平公说:“说话的人是我。”师旷说:“唉呀,这不是领导人民的人说的话。”平公身边左右侍从请平公除掉师旷,晋平公说:“放了他,把这件事作为我的鉴戒吧。”

    【说明】当一个领导人的确有一种特殊的感觉,那就是说话管用了。做一个普通人,说的话别人可听可不听,别人不听你也无可奈何。但一个人真当上领导人后,能说这样的话吗?那么晋平公说得对不对呢?师旷这样用琴来扔君主对不对呢?

    【原文】或曰:平公失君道,师旷失臣礼。夫非其行而诛其身,君子于臣也;非其行则陈其言,善谏不听则远其身者,臣之于君也。今师旷非平公之行,不陈人臣之谏,而行人主之诛,举琴而亲其体,是逆上下之位,而失人臣之礼也。夫为人臣者,君有过则谏,谏不听则轻爵禄以待之,此人臣之礼义也。今师旷非平分之过,举琴而亲其体,虽严父不加于子,而师旷行之于君,此大逆之术也。臣行大逆,平公喜而听之,是失君道也。故平公之迹不可明也,使人主过于听而不悟其失;师旷之行亦不可明也,使奸臣袭极谏而饰弑君之道。不可谓两明,此为两过。故曰:平公失君道,师旷亦失臣礼矣。

    【译文】有人说:晋平公失去了做君主的道路,师旷失去了做臣子的礼节。如果认为他的行为不对就惩罚他本身,是君主对臣下的做法;认为他的行为不对就陈述自己的意见,好好地加以劝谏不听那么就远远地离开他,是臣下对君主的做法。如今师旷认为平公的行为不对,不陈述作为臣子的意见,而去惩罚君主,举起琴来扔向平公,这是颠倒了君臣的位置,是失去了作为臣子的礼节。做臣子的,君主有了过错那么就劝谏,劝谏不听那么就看轻爵位俸禄辞职以待君主的省悟,这才是做臣子的礼节与行为方式。如今师旷责备平公的过错,举起琴来扔向平公,虽然是严厉的父亲也不会这样对待儿子,而师旷却对君主采取了这样的手段,这是大逆不道的做法呀。臣子干了大逆不道的事,晋平公却喜欢而听从,这是晋平公失去了做君主的道路。所以晋平公的这事迹不可以宣扬,因为它会使君主在听取意见方面犯错误而又觉察不到自己的失误;师旷的行为也不可以宣扬,因为它会使奸臣沿袭过分劝谏而掩盖杀君的行径。不可以称颂这两件事,这是两种过错。所以说:晋平公失去了作为君主的道路,师旷也失去了作为臣子的礼节。

    【说明】韩非的这段评议是对的,晋平公的确不该说这样的话,这是一个小人说的话,而作为国家领导,或稍有素质的人都不会这样说话。而师旷也不应该用琴来扔向平公,采用这种惩罚方式确实超越了君臣关系、上下级关系。

    【原文】齐桓公时,有处士曰小臣稷,桓公三往而弗得见。桓公曰:“吾闻布衣之士不轻爵禄,无以易万乘之主;万乘之主不好仁义,亦无以下布衣之士。”于是五往乃得见之。

    【译文】齐桓公的时候,有个没有做官的人叫小臣稷,齐桓公三次前去拜访都没有见到。齐桓公说:“我听说身穿布衣的平民百姓不看轻爵位俸禄,就没有什么可以用来轻视拥有万乘兵车的大国君主;拥有万乘兵车的大国君主不爱好仁义,也就不能谦卑地尊重平民百姓。”于是第五次才算见到小臣稷。

    【说明】齐桓公去拜访小臣稷,颇象周文王拜访姜太公,又似后来的刘备拜访诸葛亮。那么齐桓公去拜访小臣稷对不对呢?是不是可以和周文王拜访姜太公相提并论呢?爱好仁义就是屈尊拜访、尊重平民百姓吗?

    【原文】或曰:桓公不知仁义。夫仁义者,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避卑辱谓之仁义。故伊尹以中国为乱,道为宰于汤;百里奚以秦为乱,道虏于穆公。皆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辞卑辱,故谓之仁义。今桓公以万乘之势,下匹夫之士,将欲忧齐国,而小臣不行,见小臣之忘民也。忘民不可谓仁义。仁义者,不失人臣之礼,不败君臣之位者也。是故四封之内,执会1而朝名曰 “臣”,臣吏分职受事名曰“萌2”。今小臣在民萌之众,而逆君上之欲,故不可谓仁义。仁义不在焉,桓公又从而礼之。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是隐也,宜刑;若无智能而虚骄矜桓公,是诬也,宜戮。小臣之行,非刑则戮。桓公不能领臣主之理而礼刑戮之人,是桓公以轻上侮君之俗教于齐国也,非所以为治也。故曰:桓公不知仁义。

    【注释】1.会:(kuài快)《周礼•小宰》:“听出入以要会。”《周礼•天官》:“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服不会。”《韩非子•解老》:“其智深,则其会远。”《说文》:“会,合也。”《玉篇》:“会,岁计也。”这里用为计算、算账之意。

    2.萌:通“民”、“氓”。《墨子•尚贤上》:“四鄙之萌人闻之。”《管子•山国轨》:“轨谓高田之萌曰。”《韩非子•和氏》:“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史记•三王世家》:“奸巧边萌。”这里用为无业游民之意。

    【译文】有人说:齐桓公不懂得仁义。那所谓的仁义,就是担忧天下的祸害,奔赴全国的患难,不躲避卑贱及屈辱才叫做仁义。所以伊尹认为中国混乱,就通过做厨师的途径来求得商汤的任用;百里奚认为秦国混乱,就通过当奴隶的途径来求得秦穆公的任用。他们都担忧天下的祸害,奔赴全国的患难,不辞卑贱屈辱,所以称之为仁义。如今齐桓公以万乘大国的权势,谦卑地去尊重一个平民百姓,要和他一起忧患齐国,但小臣稷却不愿意出来做官,这就是小臣稷忘记了民众。忘记了民众的是不可以称为仁义的。所谓的仁义,就是不失去做臣民的礼节,不败坏君臣之间的等级名位。因此在四面国境之内,拿着计算的帐簿作为礼物朝见君主的名叫“臣”,臣的下属差役按不同职业进行分管的叫做“萌”。如今小臣稷是处在民萌地位的无业民众,却违背君主的意愿,所以不可以称之为仁义。仁义不存在于他的身上,齐桓公却还去跟从并礼拜他。假使小臣稷有智慧才能而回避齐桓公,那是隐居,应当处以刑罚;如果他没有智慧才能而虚伪地在齐桓公面前骄傲自大,那就是欺骗君主,应当处死。小臣稷的行为,不是该用刑就是该杀戮。齐桓公不能整治君臣之间的伦理而去敬重该受刑该杀戮的人,这是齐桓公用轻视君王侮慢君主的习俗来教化齐国,这决不是治理国家的办法。所以说:齐桓公不懂得仁义。

    【说明】韩非的这段评议很精辟,爱好仁义的确不是去屈尊拜访某一个平民百姓,某个平民百姓如果有智慧才能,他就应该响应统治者的号召,站出来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如果不愿意出来为国家为人民为奸臣服务,那么他就应该避得远远地隐居,根本不会让人找到,也不会宣扬自己的名声。如果他是一个没有智慧才能的人,而虚妄地宣扬自己有智慧才能,那么他的确应该受刑罚。而统治者的责任是保护自己统辖下的全体人民的安居乐业,并不是去尊重某一个人,讨好某一个人,他应该尊重、讨好的是全体人民。只有他统辖下的全体人民生活得好了,才能说明他有仁义。仁爱,并不单指与某人的关系,而是一种大慈悲心,慈悲的是更多的人。所以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五章》)。”圣人的仁爱不会表现在对某个人的出生和死亡上,他们对待百姓就象人们祭祀时对待刍狗一样。因为他知道这个宇宙的这一切,洞察并能理解这一切,知道万物生命的全过程,所以他不会对某个具体的人表示出仁爱。此生彼死,彼生此死,生生死死,生死流转,皆是人类的必然,因而圣人只会对全人类、对万物的存在表示出他的仁爱。

    【原文】靡笄1之役,韩献子将斩人。郄献子闻之,驾往救之。比至,则已斩之矣。郄子因曰:“胡不以徇2?”其仆曰:“曩3不将救之乎?”郄子曰:“吾敢不分谤乎?”

    【注释】1.靡笄(jī基):山名,在今山东省历城县南。

    2.徇:(xùn训)《书•泰誓中》:“王乃徇师而誓。”《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杀颠颉以徇于师。”《史记•司马穰苴传》:“以徇三军。”这里用为巡行示众之意。

    3.曩:(nǎng朗)《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曩者,志人而已。”《尔雅》:“曩,久也。”《国语•晋语》:“曩而言戏乎。”《楚辞•惜诵》:“犹有曩之态也。”《礼记•檀弓》:“曩者,尔心或开予。”《韩非子•存韩》:“恐左右袭曩奸臣之计,使韩复有亡地之患。”《汉书•贾谊传》:“曩令樊郦绛灌。”这里用为以往、过去之意。

    【译文】在靡笄的战役中,韩献子将要斩杀人,郄献子听说后,驾车前去救人。等赶到,那人已经被斩杀了。郄献子因此说:“为什么不拿他的尸体巡行示众呢?”郄献子的仆人说:“先前您不是要救他吗?”郄献子说:“我敢不为韩献子分担别人的指责吗?”

    【说明】这一则故事,粗粗一看,没什么呀,韩献子斩杀人,郄献子没有救到,于是郄献子干脆劝说韩献子将受刑人游街示众,以表明自己是支持韩献子杀此人的。那么,郄献子的态度对不对呢?他是否应该帮韩献子分担别人的指责?他是否能分担得了?他应该去分担吗?韩献子需要他分担吗?

    【原文】或曰:郄子言,不可不察也,非分谤也。韩子之所斩也,若罪人,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败也,法败则国乱;若非罪人,则劝之以徇,劝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则国危。郄子之言,非危则乱,不可不察也。且韩子之所斩若罪人,郄子奚分焉?斩若非罪人,则已斩之矣,而郄子乃至,是韩子之谤已成而郄子且后至也。夫郄子曰“以徇”,不足以分斩人之谤,而又生徇之谤。是子言分谤也?昔者纣为炮烙,崇侯、恶来又曰斩涉者之胫也,奚分于纣之谤?且民之望于上也甚矣,韩子弗得,且望郄子之得也;今郄子俱弗得,则民绝望于上矣。故曰:郄子之言非分谤也,益谤也。且郄子之往救罪也,以韩子为非也;不道其所以为非,而劝之“以徇”,是使韩子不知其过也。夫下使民望绝于上,又使韩子不知其失,吾未得郄子之所以分谤者也。

    【译文】有人说:郄献子的话,不可以不加审察,因为它不是在分担别人对韩献子的指责。韩献子之所以斩杀的人,如果是有罪的人,不可以去救他,救有罪的人,就是法治败坏的原因,法治败坏那么国家就会混乱;如果是没有罪的人,那么劝说将尸体巡行示众,就是从重惩处无辜的人,从重惩处无辜的人,民众就会产生怨恨,民众产生怨恨那么国家就会危险了。郄献子的话,不是使国家危险就是使国家混乱,不可以不加审察啊。况且韩献子所斩杀的人如果是有罪的人,郄献子怎么能分担别人的指责呢?斩杀的如果是无罪的人,那么已经斩杀了,而郄献子才赶到,那么韩献子的被指责已成定局而郄献子则后到又怎么能分担呢?那郄献子说“拿尸体巡行示众”,并不足以分担韩献子斩杀人的指责,而且还会增加人们对尸体巡行示众的指责。这就是郄献子所说的分担指责吗?从前商纣王设置了用烧红的铜格活活烤杀人的酷刑,崇侯、恶来二人又建议砍掉趟水者的小腿,这哪能分担人们对商纣王的指责呢?况且民众对上面的希望是很强烈的,韩献子没有能满足人们的希望,民众且希望郄献子能做到;如今郄献子同样都没有做到,那么民众对上面就绝望了。所以说:郄献子的话不是在分担人们对韩献子的指责,而是增加了人们的指责。再说郄献子去解救被判有罪的人,那就是认为韩献子错了;但郄献子不说明韩献子为什么是错的,而是劝说“将尸体巡行示众”,这是使韩献子不知道自己的过错。使下面的民众对上层统治者的希望断绝,又使得韩献子不知道自己的过错,我真不知道郄献子是怎样来分担人们的指责的。

    【说明】韩非的这段分析很有道理,因此可以说,郄献子是个虚伪的人,是个善于讨好领导拍马屁的人,他想救的人如果有罪,那么他就是在破坏法治;他想救的人如果无罪,那么他就应该指出韩献子乱杀无辜,并指出韩献子错误之处;而决不应该落井下石,将被斩杀的人的尸体巡行示众。并且,领导人做出的行为,别人是无法分担的,就是好朋友之间做的事,也无法分担;事情是谁做的就是谁做的,即使向民众隐瞒真相,那也是不长久的。所以,这教育我们对待每一件事情都要研究分析,才能得出正确公正的结论。

    【原文】桓公解管仲之束缚而相之。管仲曰:“臣有宠矣,然而臣卑。”公曰:“使子立高、国之上。”管仲曰:“臣贵矣,然而臣贫。”公曰:“使子有三归1之家。”管仲曰:“臣富矣,然而臣疏。”于是立以为仲父。霄略曰:“管仲以贱为不可以治国,故请高、国之上;以贫为不可以治富,故请三归;以疏为不可以治亲,故处仲父。管仲非贪。以便治也。”

    【注释】1.归:《诗•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邶风•式微》:“式微式微!胡不归?”《诗•齐风•南山》:“鲁道有荡,齐子由归。”《诗•豳风•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论语•八佾》:“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礼记•礼运》:“女有归。”《公羊传•隐公二年》:“妇人谓嫁曰归。”《说文》:“归,女嫁也。”本义为女子出嫁之意。这里是说管仲娶了三姓的女子。

    【译文】齐桓公解开管仲身上的捆绑绳索而请他做了相国。管仲说:“我得宠爱了,然而我的地位还很卑贱。”齐桓公说:“使先生位于高氏、国氏两大贵族之上。”管仲说:“我的地位高贵了,然而我还很贫穷。”齐桓公说:“使先生您有三个老婆的家。”管仲说:“我富裕了,然而我与君主的关系还疏远。”于是齐桓公把管仲称为仲父。霄略说:“管仲认为地位卑贱的人不可以治理国家,所以请求位于高氏、国氏两大贵族之上;他认为贫穷的人不可以治理富人,所以请求有三姓的女子为妻;他认为关系疏远的人不可以治理君主的亲人,所以让齐桓公称他为仲父。管仲这不是贪婪,而是为了便于治理。”

    【说明】这则故事是流传得比较广的,大部分人对管仲的做法都没有异议。那么,想要治理一个国家、或治理一个企业,是否都应该象管仲一样要求高贵、富裕、关系亲密才能进行治理呢?如果没有这些,是否能进行治理呢?

    【原文】或曰:今使臧1获2奉君令诏卿相,莫敢不听,非卿相卑而臧获尊也,主令所加,莫敢不从也。今使管仲之治不缘桓公,是无君也,国无君不可以为治。若负桓公之威,下桓公之令,是臧获之所以信也,奚待高、国、仲父之尊而后行哉?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不辟尊贵,不就卑贱。故行之而法者,虽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虽大吏诎乎民萌。今管仲不务尊主明法,而事增宠益爵,是非管仲贪欲富贵,必暗而不知术也。故曰:管仲有失行,霄略有过誉。

    【注释】1.臧:《庄子•骈拇》:“臧与谷二人相马牧羊。”《楚辞•严忌<哀时命>》:“释管晏而任臧获兮,何权衡之能称。”《荀子•王霸》:“则臧获不肯与天子易埶业。”《荀子•礼论》:“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谷,犹且羞之。”《韩非子•喻老》:“丰年大禾,臧获不能恶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是以太公望杀狂矞,而臧获不乘骥。”这里用为古代奴婢的贱称之意。

    2.获:《易•离•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诗•小雅•采芑》:“方叔率止,执讯获丑。”《诗•小雅•出车》:“执讯获丑,薄言还归。”《墨子•小取》:“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荀子•王霸》:“则臧获不肯与天子易埶业。”《韩非子•喻老》:“丰年大禾,臧获不能恶也。”《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且夫臧获婢妾,由能引决,况仆之不得己乎。”李善注引晋灼曰:“臧获,败敌所破虏为奴隶。”《方言》卷三:“荆、淮、海、岱杂齐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这里用为古代奴婢的贱称之意。

    【译文】有人说:“如今让奴婢带着君主的命令去诏告卿相,没有谁敢不听从,这并不是卿相地位卑贱而奴婢地位尊贵,君主有命令加其身上,没有谁敢不服从。如今使管仲治国不依靠桓公,就等于是没有君主,国家没有君主就不能进行治理。如果依靠桓公的威势,下达桓公的命令,是奴婢使卿相服从的办法,为什么要等有了高氏、国氏、仲父那样的尊贵地位以后才能办事呢?当代的行事、都丞这种下达征召命令的小官,不避让尊贵的人,不专去找地位卑贱的人。所以办事符合法令,即使是宦官也可以使卿相服从;办事不符合法令,即使是大官也会屈服于平民百姓。现在管仲不致力于尊敬君主彰明法令,而从事于增进宠爱增加爵位俸禄,如果不是管仲贪图富贵,必然就是愚昧而不懂得治理的办法。所以说:管仲有错误的行为,霄略有错误的赞誉。

    【说明】韩非的这段评议又过于简单和幼稚了,他认为,即使是一个奴婢,只要奉君主之命,那么就没有谁敢不听。既然奴婢可以奉君主之命,那么管仲也可以象奴婢一样奉君主之命,何必去要求那些地位、富贵和关系亲密呢?韩非这就弄错了等级关系!君主执政,是可以让奴婢奉命行事,但大臣执政,能否象奴婢一样奉命行事呢?当然不行。大臣执政,就要拿出大臣的权威,如果大臣没有权威,谁能服从大臣的命令呢?而大臣的权威,则由君主赋予,如果君主对待大臣就象对待奴婢一样,谁又能服从大臣的权威呢?管仲之所以要求这些,就是要让更多的人知道,他有君主赋予的权威,他有独立执政的权威。他只有拥有了独立执政的权威,不象奴婢一样奉命行事,他才能进行治理。否则,他与其他小官吏一样,只是一个奉命行事的人。

    【原文】韩宣王问于樛留:“吾欲两用公仲、公叔,其可乎?”樛留对曰:“昔魏两用楼、翟而亡西河,楚两用昭、景而亡鄢、郢。今君两用公仲、公叔,此必将争事而外市,则国必忧矣。”

    【译文】韩宣王问樛留:“我想同时重用公仲和公叔,他们可以吗?樛留回答说:“从前魏王同时重用楼鼻和翟强而失去了西河郡,楚王同时重用昭氏、景氏而失去了鄢和郢地。现在您同时重用公仲和公叔,这必将使他们争名夺利而在外勾结搞交易,那么国家必然要有忧患了。”

    【说明】樛留认为同时重用两个大臣就会有忧患,因为他们之间会争名夺利,他的话正确吗?韩宣王可以听从他的话吗?

    【原文】或曰:昔者齐桓公两用管仲、鲍叔,成汤两用伊尹、仲虺。夫两用臣者国之忧,则是桓公不霸,成汤不王也。湣王一用淖齿,而身死乎东庙;主父一用李兑,减食而死。主有术,两用不为患;无术,两用则争事而外市,一则专制而劫弑。今留无术以规上,使其主去两用一,是不有西河、鄢、郢之忧,则必有身死减食之患,是樛留未有善以知之知言也。

    【译文】有人说:从前齐桓公同时重用管仲和鲍叔牙,成汤王同时重用伊尹和仲虺。如果同时重用两个大臣就是国家的忧患,那么齐桓公就不能称霸,成汤王也不能称王了。齐湣王专用淖齿,而自身被杀死在东庙;赵主父专用李兑,结果被减少食物而饿死。君主有手段,同时重用两人并不成为祸患;君主没有手段,同时重用两人那么就会争权夺利而和外国搞交易,专用一人那么就会使他专权而劫持杀害君主。现在樛留拿不出什么统治手段来规劝君主,却让他的君主抛弃同时重用两人的办法而只重用一个人,这样就是没有丧失西河、鄢和郢地的忧患,那么必然有杀身和饿死的祸患,这就是樛留没有用有用而又明智的建议啊。

    【说明】韩非的这段评议很对,不论只重用一个人还是同时重用两人、三人,最关键的问题是统治者的统治手段,没有手段,重用一个人都是危险的,何况是重用两人、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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