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除配杂科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周文

    (八月壬寅)

    以刑止刑,世轻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杂役之徒,独异常宪,一从罪配,百世不免。罚既无穷,刑何以措。道有沿革,宜从宽典,凡诸杂户,悉放为民,配杂之科,因之永削。(《周书·武帝纪下》,《北史·武帝纪下》)


如果你对全后周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全后周文》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