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洛州迁户听还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周文

    (大象元年二月辛卯)

    洛阳旧都,今既修复,凡是元迁之户,并听还洛州。此外诸民欲往者,亦任其意。河阳、幽、相、豫、亳、青、徐七总管,受东京六府处分。(《周书·宣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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