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害亲求道二十四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周文

    《老子消冰经》云:「老子语尹喜曰:『若求学道,先去五情。一父母,二妻子,三情色,四财宝,五官爵。若除者,与吾西行,喜精锐,因断七人首持来。老笑曰:『吾试子心,不可为事,所杀非亲,乃禽兽耳。』伏视七头为七宝,七尻为七禽,喜疑反家,七亲皆存。」又《造立天地记》云:老子化胡。胡王不伏。老子打杀胡王七子,国人一分。」

    臣笑曰:《三元诫》云:「道学不得怀挟恶心,不孝父母,不爱妻子。」计喜所杀父母,如知是幻,何得怀疑反视?如其实心,依诫怀恶,已犯重罪。何况斩二亲之首乎?又胡王不伏,杀其七子,亦已甚矣,又杀国人一分,何其不仁之深乎?若作法于后代,则令求道者皆杀二亲妻子矣。又不可以一王不伏,而滥诛半国之人乎?进退二三,可笑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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