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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 正会班五条诏书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北齐文
一曰:政在正身,在爱人,去残贼,择良吏,主(《通典》作「正」)决狱,平徭赋。二曰:人生在勤,勤则不匮,其劝率田桑,无或烦扰。三曰:六极之人,务加宽养,必使生有以自救,没有以自给。四曰:长吏浮华,奉客以求小誉,逐末舍本,政之所疾,宜谨察之。五曰:人事意气,干乱奉公,外内溷淆,纲维(《通典》作「纪纲」)不设,所宜纠劾。(《随书·礼仪志四》。后齐正日,侍中宣诏,慰劳州郡国使,又班五条诏书,使人归以告刺史二千石。又见《通典》七十。案:此诏不知始何帝时,编入阙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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