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以吴明彻为豫州刺史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陈文

    (太建五年十月丙辰)

    寿春者,古之都会,襟带淮汝,控引河洛,得之者安,是称要害。侍中、使持节都督征讨诸军事、征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平郡开国公明彻,雄图克举,宏略盖世,在昔屯夷,缔构皇业,乃掩衡岳,用清氛,实吞云梦,即叙上游;今兹荡定,恢我王略,风行电埽,貔武争驰,月阵云梯,金汤夺险,威陵殊俗,惠渐边氓,惟功与能,元戎是属,崇麾广赋,茂典恒宜,可都督豫合建光朔北徐六州诸军事、车骑大将军豫州刺史,增封并前三千五百户,馀如故。(《陈书·吴明彻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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