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 毁墓服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梁文

    改葬服缌,见柩不可无服故也。此止侵坟土,(《隋书》作坟土误。)不及於椁,可依新宫火灾,(《隋书》作处。)三日哭服(《隋书》作假。)而已。(《隋书·礼仪志》三天监元年,齐临川献王所生妾谢墓被发,不至埏门萧子晋传重礼官何佟之议,又见《通典》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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