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 锺律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梁文

    易以三百六十策当期之日,此律历之数也。《淮南子》云:「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律历之数,天地之道也。」此则自古而然矣。重乃依《淮南》本数,用京房之术求之,得三百六十律,各因月之本律,以为一部,以一部律数为母,以一中气所有日为子,以母命子,随所多少各一律,所建日辰分数也。以之分配七音,则建日冬至之声,黄锺为官,太簇为商,林锺为徵,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锺为变宫,蕤宾为变徵,五音七声,干斯和备。其次日律,皆依次类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徵亦以次从。以改声徵气,辨识时序,万类所宜,各顺其节。自黄锺终于壮进一百五十律,皆三分损一,以下生。自依行终于亿兆二百九律,皆三分益一,以上生。唯安运一律为终,不生其数,皆取黄锺之实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本,以九三为法。各除其实,得寸分及小分,馀皆委之,即各其律之长也。修其部律,则上生下生宫徵之次也。今略其名次云。(《隋书·律历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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