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优奖守宰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齐文

    (永明元年正月)

    经邦之寄,实资莅民,守宰禄俸,盖有恒准。往以边虞告警,故沿时损益,今区宇宁晏,庶绩咸熙,念勤简能,宜加优奖。郡县丞尉,可还田秩。(《南齐书·武帝纪》,又见《南史》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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