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定户租钱布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齐文

    (永明四年五月)

    扬、南徐二州今年户租,三分二取见布,一分取钱。来岁以後,远近诸州输钱处,并减布直,匹淮四百,依旧折半,以为永制。(《南齐书·武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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