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停丹阳属县逋租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齐文

    (永明五年七月)

    丹阳属县,建元四年以来至永明三年所逋田租,殊为不少。京甸之内,宜加优贷。其非中赀者,可悉原停。(《南齐书·武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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