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 驳檀超国史条例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齐文

    夫事关业用,方得列其名行。今栖遁之士,排斥皇王,陵轹将相,此偏介之行,不可长风移俗,故迁书未传,班史莫编。一介之善,无缘顿略,宜列其姓业,附出他篇。(《南齐书·袁彖传》,彖为秘书丞,时檀超掌史职,表上条例,立处士传。彖驳。)


如果你对全齐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全齐文》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