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 皇弟训为养母服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齐文

    案庶母慈己者,小功五月。郑玄云:「其使养之命,不为母子,亦服庶母慈己之服。」愚谓第七皇弟宜从小功之制。(《宋书·礼志》二,元徽二年七月,有司奏,第七皇弟训养母郑修容丧。未详服制,下礼官正议。太学博士周山文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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