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魏二 ◇ 分租与诸将掾属令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令:赵奢、窦婴之为将也,受赐千金,一朝散之,故能济成大功,永世流声,吾读其文,未尝不慕其为人也。与诸将士大夫共从戎事。幸赖贤人不爱其谋,群士不遗其力,是以夷险平乱,而吾得窃大赏,户邑三万。追思窦婴散金之义,今分所受租与诸将掾属及故戍于陈、蔡者,庶以畴答众劳,不擅大惠也。宜差死事之孤,以租谷及之,若年殷用足,租奉毕入,将大与众人悉共飨之。(《魏志·武帝纪》注引《魏书》,又《文馆词林》六百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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