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魏五 ◇ 毁高陵祭殿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黄初三年)

    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继事为忠。古不墓祭,皆设于庙。高陵上殿屋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晋书·礼志中》,《宋书·礼志三》,又《通典》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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