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魏十二 ◇ 下诏原锺峻等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咸熙元年二月)

    峻等祖父繇,三祖之世,极位台司,佐命立勋,飨食庙庭。父毓,历职内外,干事有绩。昔楚思子文之治,不灭斗氏之祀;晋录成宣之忠,用存赵氏之后。以会、邕之罪,而绝繇、毓之类,吾有愍然!峻、<辶山>兄弟特原,有官爵者如故。惟毅及邕息伏法。(《魏志·锺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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