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魏二十 ◇ 至公论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夫世人所谓掩恶扬善者,君子之大义;保明同好者,朋友之至交。斯言之作,盖闾阎之日谈,所以救爱憎之相谤,崇居厚之大分耳,非笃正之至理,折中之公议也。世士不断其数而系其言,故善恶不分,以覆过为弘;朋友忽义,以雷同为美。善恶不分,乱实由之;朋友雷同,败必从焉。谈论者以当实为清,不以过难为贵;相知者以等分为交,不以雷同为固,是以达者存其义,不察于文;识其心,不求于言。且在私论,犹行之有节;明处公议,则无所固之矣。凡智者之处世。咸欲兴化致治者也。兴化致治,不崇公抑□,割□情以顺理,厉清议以督俗,明是非以宣教者,吾未见其功也。清议非臧否不显,是非非赏罚不明。故臧否不可以远实,赏罚不可以失中。若乃背清议,违是非,虽尧不能一日以治;审臧否,详赏罚,故中王可以万世安。是以君子知私情之难统,至公之易行。故季友鸩兄而不疑,叔向戮弟而不悔。斯二士者,皆前世之通士,晋鲁之忠臣也。亦岂无慈爱骨肉之心、愍恤同生之仁哉?夫至公者,天之经也,地之义也,理之要也,人之用也。昔鲧者,亲禹之父也,舜则殛鲧而兴禹。禹知舜之殛其父无私,故受命而不辞;舜明禹知己之至公,故用之而无疑。无私者,虽父黜而子不言,况用之于他哉。(《艺文类聚》二十二,《御览》四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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