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魏二十七 ◇ 谏就狱杀公孙晃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书》称「用罪伐厥死,用德彰厥善」,此王制之明典也。晃及妻子,叛逆之类,诚应枭县,勿使遗育。而臣窃闻晃先数自归,陈渊祸萌,虽为凶族,原心可恕。夫仲尼亮司马牛之忧,祁奚明叔向之过,在昔之美义也。臣以为晃信有言,宜贷其死;苟自无言,便当市斩。今进不赦其命,退不彰其罪,闭著囹圄,使自引分,四方观国,或疑此举也。(《魏志·高柔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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