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赎刑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十八年三月丁亥)

    其令天下亡命,自殊死已下赎:死罪缣三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作五匹;吏人犯罪未发觉,诏书到自告者,半入赎。(《后汉•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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