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 贬阜陵王延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十一月)

    王前犯大逆,罪恶尤深,有同周之管、蔡,汉之淮南。经有正义,律有明刑,先帝不忍亲亲之恩,枉屈大法,为王受愆,群下莫不惑焉。今王曾莫悔悟,悖心不移,逆谋内溃,自子鲂发,诚非本朝之所乐闻。朕恻然伤心,不忍致王于理,今贬爵为阜陵侯,食一县。获斯辜者,侯自取焉。於戏诫哉!(《后汉·追陵质王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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