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 敕太官勿受献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远国珍羞,本以荐奉宗庙,苟有伤害,岂爱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复受献。(《后汉·和纪》「旧南海献龙眼、荔支,十野一置,五里一候,奔腾险阻,死者继路。临武长唐羌上书陈状,帝下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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