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 大赦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三年五月戊戌)

    昔我太宗,丕显之德,假于上下,俭以恤民,政致康。朕秉事不明,政失厥道,天地谴怒,大变仍见。春夏连旱,寇贼弥繁,元元被害,朕甚愍之。嘉与海内,洗心更始。其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谋反大逆诸犯不当得赦者,皆赦除之。赐民年八十以上米,人一斛,肉二十斤,酒五斗;九十以上加赐帛,人二匹,絮三(《后汉·顺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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