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四 ◇ 枉状奏孔融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见王室不静,而招合徒众,欲规不轨,云「我大圣之后,而见灭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与孙权使语,谤诎朝廷。又融为九列,不遵朝仪,秃巾微行,唐突宫掖。又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既而与衡更相赞扬。衡谓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颜回复生。」大逆不道,宜极重诛。(《后汉·孔融传》「曹操既积嫌忌,而郄虑复构成其罪,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枉状奏融。」又见《魏志·王粲传》注引《典略》,与此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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