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四 ◇ 四孤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当须分别此儿有识未有识耳。有识以往,自知所生,虽创更生之命,受育养之慈,枯骨复肉,亡魂更存,当以生活之恩报公妪,不得出所生而背恩情。报生以死,报施以力,古之道也。(《通典》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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