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七 ◇ 敕刘洪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前郎中冯光、司徒掾陈晃各讼历,故议郎蔡邕共补续其志。今洪其诣修,与汉相参,推元课分,考校月食。审己巳元密近,有师法,洪便从汉受。(《续汉·律历志中》,「光和二年,万年公乘王汉上《月食注》。太史令修上言,:『汉所作注不与见食相应者二事,以同为异者二十九事』。尚书召谷城门侯刘洪敕日」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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