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何年
▼ 选择配色方案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返回书目
放入书架
将本章加入书签
推荐本书
打开书架
返回书页
背景颜色
默认
背景
白色
淡灰
蓝色
灰色
深灰
暗灰
绿色
明黄
字体颜色
黑色
浅黑
红色
绿色
蓝色
棕色
字体大小
小号
较小
中号
较大
大号
双击滚屏
速度
2
3
4
5
6
7
8
9
10快
滚屏结束自动翻页
卷一 ◇ 重吏禄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汉文
(高帝十二年)
吏所以治民也。能尽其治,则民赖之,故重其禄,所以为民也。令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及故吏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给军赋,他无有所与。(《汉书·惠纪》)
我喜欢这本典籍
推荐
暂时先看到这里
书签
找个写完的看看
全本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下一页
上一页
回书目
刷新
打印
推荐本书
加入书签
打开书架
返回书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注册会员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目录|
会员登陆
如果你对
全汉文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全汉文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