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 重吏禄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汉文
(高帝十二年)
吏所以治民也。能尽其治,则民赖之,故重其禄,所以为民也。令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及故吏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给军赋,他无有所与。(《汉书·惠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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