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议不举孝廉者罪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元朔元年十一月)

    公卿大夫,所使总方略、壹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也。夫本仁祖义,褒德禄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繇昌也。朕夙兴夜寐,嘉与宇内之士臻於斯路,故旅耆老,复孝敬,选豪俊,讲文学,稽参政事,祈进民心;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於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汉书·武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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