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 平法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元康二年五月)

    狱者,万民之命,所以禁暴止邪,养育群生也。能使生者不怨,死者不恨,则可谓文吏矣。今则不然,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贰端,深浅不平,增辞饰非,以成其罪。奏不如实,上亦亡繇知。此朕之不明,吏之不称,四方黎民,将何仰哉?二千石各察官属,勿用此人,吏务平法。或擅兴繇役,饰厨传,称过使客,越职逾法,以取名誉,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岂不殆哉!今天下颇被疾疫之灾,朕甚愍之。其令郡国被灾甚者,毋出今年租赋。(《汉书·宣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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