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 改元神爵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神爵元年三月)

    朕承宗庙,战战栗栗,惟万事统,未烛厥理。乃元康四年,嘉谷玄稷降於郡国,神爵仍集,金芝九茎,产於函德殿铜池中;九真献奇兽,南郡获白虎、威凤为宝。朕之不明,震於珍物,饬躬斋精,祈为百姓。东济大河,天气清静,神鱼舞河。幸万岁宫,神爵翔集。朕之不德,惧不能任。其以五年为神爵元年,赐天下勤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所振贷物勿收。行所过毋出田租。(《汉书·宣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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