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 原萧望之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初元三年秋)

    制诏丞相、御史:前将军望之,傅朕八年,亡它罪过。今事久远,识忘难明。其赦望之罪,收前将军光禄勋印绶。(《汉书·萧望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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