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 诏条责丞相御史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恶吏负贼,妄意良民,至亡辜死;或盗贼发,吏不亟追而反系亡家,后不敢复告,以故浸广;民多冤结,州郡不理,连上书者交於阙廷;二千石选举不实,是以在位多不任职。民田有灾害,吏不肯除,收趣其租,以故重困。关东流民,饥寒疾疫。已诏吏转漕虚仓廪、开府藏相振救,赐寒者衣,至春犹恐不赡。今丞相、御史,将欲何施?以塞此咎?悉意条状,陈朕过矣。(《汉书·於定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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