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 诏孔光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元始四年)

    太师光,圣人之后,先师之子,德行纯淑,道术通明,居四辅职,辅导於帝。今年耆有疾,俊艾大臣,惟国之重,其犹不可以阙焉。《书》曰:「无遗老。」国之将兴,尊师而重傅。其令太师毋朝,十日一赐餐。赐太师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赐餐十七物,然后归老於第,官属按职如故。(《汉书·孔光传》,又《书抄》五十二引《汉官仪》三条,并云元始元年,与《汉书》为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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