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 令安汉公居摄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元始五年十二月)

    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年幼稚,必有寄托而居摄焉,然后能奉天施而成地化,群生茂育。《书》不乎?「天工,人其代之。」朕以孝平皇帝幼年,且统国政,几加元服,委政而属之。今短命而崩,呜呼哀哉!已使有司征孝宣皇帝玄孙二十三人,差度宜者,以嗣孝平皇帝之后。玄孙年在襁褓,不得至德君子,孰能安之?安汉公莽辅政三世,比遭际会,安光汉室,遂同殊风,至於制作,与周公异世同符。今前辉光嚣,武功长通上言丹石之符,朕深思厥意,云为皇帝者,乃摄行皇帝之事也。夫有法成易,非圣人者亡法。其令安汉公居摄践祚,如周公故事,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名曰汉光邑。具礼仪奏。(《汉书·王莽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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