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 奏免陈汤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汤以吏二千石奉使,颛命蛮夷中,不正身以先下,而盗所收康居财物,戒官属曰:「绝域事不覆校,虽在赦前,不宜处位。」(《汉书·匡衡传》: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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