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七 ◇ 奏置三公官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古者民朴事约,国之辅佐必得贤圣,然犹则天三光,备三公官,各有分职。今末俗之弊,政事烦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独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废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职授政,以考功效。(《汉书·朱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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